您好,客户公司员工出差,在我司在线旅行社预订平台(商旅平台TMC)预订了酒店住宿,共计支付了510元(其中房费500元+预订服务费10元),我司开具发票内容为:
第1种、*经纪代理服务*代订住宿费500元+*经纪代理服务*服务费10元;
为美团、饿了么提供配送服务是否属于快递收派服务?是否能够适用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条例中的第六中的(八)财产转让所得中的不动产是否就是条例十六条中的提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这两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我公司主要从事国家电网的农网维护业务(具体包括农村电网日常巡查、检修、维护等业务),该项业务收入占比超过公司总收入90%。我公司是否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新增鼓励类产业四川省第23项“服务外包”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西部大开发优惠呢?
企业在填报企业所得税年报表时,该表无“其他
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和“净敞口套期收益”科目,企业根据规定直接将以上科目金额计入“营业利润”进行填报,但是在填写关联申报《G11301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时,该表无相关科目,且“营业利润”为公式计算得出也无法更改金额,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美团、饿了么的区域代理商或者区域站点承包商通常会将某个站点或多个站点再外包给其他公司组织骑手进行配送服务,那么组织骑手提供配送服务的这家公司是否能够享受2022年18号文的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A109000表中的财政集中分配比例的问题:
按照规定,总机构就地入库的比例为25%,财政集中分配的比例为25%,分支机构分摊的比例为50%。但是在填报过程中财政集中分配的比例的数字是可以修改的为0,而把总机构分摊比例调为50%。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申报程序和期限
……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新设立企业尚无法准确预判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为增强政策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1.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