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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公司员工租车给公司取得租金收入,如何申报该名员工的个税?

公司员工租车给公司取得租金收入,如何申报该名员工的个税?

建议在全员全额扣缴系统中增加一项财产租赁所得,添加员工信息,应当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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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房产的房产税的申报与缴纳

异地房产的房产税的申报与缴纳

企业异地房产的房产税的申报是在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嘛?房产税的缴纳是否可以在企业注册当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九条规定: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购买方向销售方收取的合同违约金税务处理

购买方向销售方收取的合同违约金税务处理

我单位是工程发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了违反工程管理行为的违约金。在实际施工中,由于施工方人员违反规定,我单位向施工方收取违约金,请问这个收入如何开具发票,如何缴税?..


并不是所有的违约金都属于价外费用,只有销货方(服务提供方)随同销售货物发生销售业务取得的违约金,才具有价外费用性质,从而一并征收增值税。而增值税应税行为未发生产生的违约金,或是购货方(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价外费用的一部分,不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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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还能进项抵扣吗

2019年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还能进项抵扣吗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此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另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本通知所称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此外,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持税控设备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通行费电子发票选择确认。因此,如属于允许抵扣的范围且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可予以抵扣进项税额。如用于上述不得抵扣范围或没有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的则不可抵扣。如无法自行判断,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由其依法进行核定。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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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赠品作为视同销售的销售额确认

外购赠品作为视同销售的销售额确认

您好,我们是零售行业百货商场的一般纳税人,我们外购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的赠给顾客的赠品,没办法取得以及确定同行业同类商品的销售价,请问这部分可以以购入价作为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的计税金额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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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厂房取得时间如何界定

自建厂房取得时间如何界定

由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其销售、租赁增值税计税方法可以执行简易计税方法。请问自建厂房取得时间界定应按以下哪个时间为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建筑物竣工日期;不动产登记日期,还是其他规定的时间。


对于纳税人通过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取得的不动产其取得的时间,应按照房屋产权证明注明的时间计算,没有产权证明的,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计算。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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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临沂的税务局说不可以抵扣

滴滴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临沂的税务局说不可以抵扣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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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附加税还是跟正常一样可以减半征收吗?

申报附加税还是跟正常一样可以减半征收吗?

您好:我们是小规模建筑装饰类公司,申请自行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专票开票月度超过10万,季度也是不超过30万的。这种情况,申报附加税还是跟正常一样可以减半征收吗?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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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建筑物为载体的消防系统维修业务,是依据上文的理解,视为“修缮服务”,还是仍可视为设备的“修理劳务'

对于以建筑物为载体的消防系统维修业务,是依据上文的理解,视为“修缮服务”,还是仍可视为设备的“修理劳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的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问:对于以建筑物为载体的消防系统维修业务,是依据上文的理解,视为“修缮服务”,还是仍可视为设备的“修理劳务'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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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旅行社增值税申报差额收入不满10万,开票90多万,按差额收入填增值税主表为免税,以前是交税的。

小规模旅行社增值税申报差额收入不满10万,开票90多万,按差额收入填增值税主表为免税,以前是交税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的规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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