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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不设立对公账户?使用户主的个人卡进行结算?是否有相关条文支持?

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不设立对公账户?使用户主的个人卡进行结算?是否有相关条文支持?

现答复如下:

    我们的解答范围是有关税收、规费征收的政策法规咨询和办税指引方面的问题,欢迎您就以上问题提问。企业账号开设属银监局管理,有关规定请您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代发红包能开票吗?已经开了发票还能退吗?

代发红包能开票吗?已经开了发票还能退吗?

我们是一家事业单位,与一公司签订了APP推广发红包的合同,他们帮我们推广我单位的APP,并给新注册用户发放一定金额的红包.该公司认为红包的费用属于代收代付,他不用开发票给我们.但是在合同签订之初他们已经开了一部分发票(金额已经超过红包总额),我们也已经按照发票金额付款.我的问题是:1、他所谓的代收代付红包不用开发票,合理吗?2、已经开具发票,并且我们也已付款,还能退款重开吗?3、如果他不开票给我们,我们怎么支付这笔费用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三十七条规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人民币风险参贷利息支出税前扣除

人民币风险参贷利息支出税前扣除

我司向境内A银行贷款,A银行向境外B银行通过人民币风险参贷方式引进人民币资金贷给我司,假设我司支付A银行10万利息,但A银行只开8万发票给我司,另外2万A银行说是代收代付给境外B银行的,所以没法开票,请问这种情况下没票的2万是否可以税前扣除?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问题所述情况,若是你司向境内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应取得境内银行开具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凭据。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协议约定风险保证金,保证金不退的话,需要开具什么样的发票给代理经销商呢 ?

协议约定风险保证金,保证金不退的话,需要开具什么样的发票给代理经销商呢 ?

我司签订了一份销售代理协议,协议约定收取代理经销商的分先保证金5万元,如果没有违约责任的话是可以全部退还的,但是如果代理经销商未在3个月内达到任务要求,5万的风险保证金我司将不予退回。  请问如果我司收取了这笔5万元风险保证金不退的话,需要开具什么样的发票给代理经销商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因此,你公司向客户收取的风险保证金属于价外费用,应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残疾人保障金如何申报?有什么减免政策?如有减免政策该如何申请(向什么部门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残疾人保障金如何申报?有什么减免政策?如有减免政策该如何申请(向什么部门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时间为每年8月1日——8月31日。  残障金从公司工商登记的次月起缴纳。当年应申报缴纳上一年度的残障金,上年度12月1日之前新办的企业,今年应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计算公式: 

???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 * 安置比率0.8% - 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 *上一年度月社平工资 * 60% ; 

减免政策:

依据《财政部关于取消 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规定,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外籍个人甲持有BVI公司股转是否需要缴税?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别是多少?由谁代扣代缴?

外籍个人甲持有BVI公司股转是否需要缴税?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别是多少?由谁代扣代缴?

外籍个人甲持有BVI公司,BVI公司持中国内地一公司A,A名下有厂房。现外籍个人拟将A公司股权转让40%给一个外籍个人乙方、20%给一个中国个人丙。外籍个人均为非居民个人,请问:甲乙丙三人是否需要缴税?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别是多少?由谁代扣代缴?


根据您的描述,外籍个人甲并非直接持有A公司的股权,因此,A公司股权转让,对于甲而言,没有涉及税收。对于受让方乙、丙而言,不涉及个人所得税,但需要根据所签的股权转让协议,按产权转移书据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同一应税凭证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各方都应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公司第一次申报研发费加计扣除,请问在公司内部立项后,须先到科技局去备案,再到税务局登记立项信息后,才能在汇算清缴时享受研发费的加计扣除吗?

公司第一次申报研发费加计扣除,请问在公司内部立项后,须先到科技局去备案,再到税务局登记立项信息后,才能在汇算清缴时享受研发费的加计扣除吗?

公司第一次申报研发费加计扣除,请问在公司内部立项后,须先到科技局去备案,再到税务局登记立项信息后,才能在汇算清缴时享受研发费的加计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第五条规定,主要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按照《目录》列示的资料清单准备,其他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根据享受优惠事项情况自行补充准备。第六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三中,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抵扣项目具体包括哪些(除金融商品转让买价外)?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三中,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抵扣项目具体包括哪些(除金融商品转让买价外)?

我咨询问题如下: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三中,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抵扣项目具体包括哪些(除金融商品转让买价外);

2、按照总局深化增值税改革问答中提及的,我司对全资子公司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是否免征增值税?有无其他限制条件。

3、本次深化增值税改革中,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中,机票的改签费可否也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谢谢。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同一个老项目(简易计税备案),出租该项目不动能否选用一般计税方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同一个老项目(简易计税备案),出租该项目不动能否选用一般计税方式?

我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请问同一个老项目,就销售不动产等已作简易计税备案(5%征收率),请问出租该老项目不动产的业务能否使用一般计税方式?


根据财税〔2016〕68号   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小规模收到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小规模收到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19年4月财务收到发票,但发票的开票日期是18年11月,发票内容是住宿费。


目前没有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基于发票管理角度,建议你司取得普通发票。请联系开票方,退回原专用专票,重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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