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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在外地辞职了,怎样办理社保手续

在外地辞职了,怎样办理社保手续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告》规定,一、自2017 年1月1日起,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等职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中的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部分自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二、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核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额传递给地方税务机关,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

发布时间:2021-07-1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办税百问

企业没钱可以减免,我们个人缴纳社保的比企业还没钱为什么不减免费用反而还增加100多费用?

企业没钱可以减免,我们个人缴纳社保的比企业还没钱为什么不减免费用反而还增加100多费用?

你们出政策真好,只针对企业减免费用,疫情期间企业没钱,请问你觉得我们个人缴纳社保的就有钱吗?你给企业减免费用,反而增加到我们个人缴纳费用上,天理何在?查询一下为什么,只支持企业减免费用,我们个人就不是人?为什么反而增加了一百多?为什么你们减免企业的费用为什么要要增加到我们个人缴纳费用上?你们为什么不关注我们个人缴纳费用有多难?本来都没长久工作,你们还涨价一百多?一年一涨价怎么活?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 的规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制定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发布时间:2021-07-1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纳税知识

灵活就业人员什么时候能补缴2020年的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什么时候能补缴2020年的养老保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流程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告2020年第15号)规定:
    三、其他事项
   (一)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特殊业务(包括补缴以前年度以职工身份中断缴费、应保未保等期间欠缴费款;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经审批一次性趸交费款等),需要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费款核定业务,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三)灵活就业人员对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等事项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社部门12333服务热线咨询;对申报缴费、缴费查询、凭证打印等事项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

发布时间:2021-07-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纳税知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了吗?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了吗?

您好,我们通过官网-医保服务-查询缴费,查询我们小孩情况,没有看到待缴费。一卡通委托状态:已建立委托关系

1、请问会自动扣费吗?

2、什么日期扣费呢?  

3、如果要自己提前缴费,怎么操作?


    2021社保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前尚未开始缴费,具体缴费时间请留意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通知。届时系统会自动发送银行扣费,目前无法自行操作缴费。

发布时间:2021-07-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办税百问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

缴费过程中,APP不稳定,信息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好不容易到交钱的界面了,界面一动就没有,然后再缴费就看不见了,到缴费查询界面去看,显示缴费中,又没有让我继续缴费的界面。再过一会了,重新进入APP,什么都查不到了,就连最开始的缴费信息都没有了


由于您的问题涉及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具体涉税征管操作事项,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21-07-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纳税知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要更改缴费档次,需要什么步骤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要更改缴费档次,需要什么步骤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告》规定,一、自2017 年1月1日起,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等职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中的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部分自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二、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核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额传递给地方税务机关,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依法自行申报,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单位职工应缴费额,由地方税务机关委托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费额,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缴费人按照政策规定直接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申报事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税务机关负责社保费的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工作,具体养老保险政策属于社保机构业务范围,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者拨打社保服务热线12333咨询。

发布时间:2021-07-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办税百问

如何以个人方式补缴企业的欠费养老保险

如何以个人方式补缴企业的欠费养老保险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告)规定,一、自2017 年1月1日起,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等职责。……二、社会保险费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核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额传递给税务机关,作为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
    因此,税务机关是根据社保机构出具的补征计划补征社保费,具体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属于社保机构业务范围,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者拨打社保热线12333咨询。

发布时间:2021-07-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纳税知识

每个工资都超五千过万 不缴纳五险一金 每个月工资分几次 用低于五千 从不同渠道发放 算不算偷逃个人所得税?

每个工资都超五千过万 不缴纳五险一金    每个月工资分几次 用低于五千  从不同渠道发放  算不算偷逃个人所得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一、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见附件1)。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发布时间:2021-06-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办税百问

若一个人有两处以上工资收入,且均低于社平工资的60%,那社保缴费基数该按哪个确定?

若一个人有两处以上工资收入,且均低于社平工资的60%,那社保缴费基数该按哪个确定?

    参保单位应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参保职工的上年度(2020年1-12月,下同)月平均工资,作为社会保险2021年度缴费工资的依据。工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国家统计局1号令)执行。

发布时间:2021-06-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办税百问

达到退休条件但尚未办理完毕退休手续的员工补缴任职期间社保费用能否税前列支问题

达到退休条件但尚未办理完毕退休手续的员工补缴任职期间社保费用能否税前列支问题

 文件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2014〕652号)中关于“一、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与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问题咨询: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单位,企业有些员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公司存在漏缴纳该员工2020年之前年度任职期间社保费用的情况,需要先把任职期间漏缴纳的社保费用补缴后方可办理退休手续。请问,员工尚未办理完毕退休手续,补缴任职期间的社保费用能否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时税前列支?
备注:5月27日12366纳税服务平台给予的问题回复,并不是针对此问题的答复,答复内容为开票发票问题,与提问问题不符,故针对本问题继续提问。

发布时间:2021-06-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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