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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不动产发票遗失怎么办

不动产发票遗失怎么办

问:我是2009年5月份买的房,房开公司开具了不动产发票,我一直没有办房产证,去年我想去办房产证发现当时的不动产发票遗失,原来的房开公司已经注销了(市税务局查询),公司这边的发票也找不到,这边的税务局也不给我出具缴税证明,办不了房产证,想咨询这种情况怎么办,谢谢。


答:1.可以找开发商开个证明,如果开发商不给开的,也是无法起诉开发商。只要开发最终能够给你开全额发票的,能够办理产权证的就行,但开发商开全额发票时一般是要收回首付款发票的; 2.如果能证明已经把全款都支付给开发商,证明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开具全款发票及房产证; 3.买受人拿着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去开发商那里,开发商手里有首付款发票的底联,确认买受人身份无误后,一般开发商会让您签订首付款发票丢失的声明,然后会给重新补办首付款发票的; 4.带者购房合同、身份证明等到开发商复印一份(三联)证明,之后到当地税务部门申请补发(或委托开发商补办)。 没有购房发票的影响 1.没有购房票据将导致办房产证受阻 购房票据也是开发商交纳相关税费的一种证明。开票据的手续有两种,一种是由开发商自行到税务局开票后给购房者;另一种是开发商与购房者一起到税务局开具票据。 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房管局会要求购房人出具购房全款票据,用以证明房屋已经完成资金交割,房子产权已经可以登记在购房人名下了。如果购房后没有票据,意味着这套房子还没有交齐相关税费,就无法办理房产证。?? 2.不能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住宅性质的商品房,如果需要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房贷,就需要提供购房全额票据,只有提供了购房全额票据才能证明房子归购房者本人持有,否则将不能证明这个关系,也就不能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房贷。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不动产的发票丢失了完全可以去补办的,这个只要找开发商开个证明就可以了,如果说开发商耍赖的话,这种情况一般来说不能够起诉开发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

深圳财税

专利快速预审需要提前预交专利年费和印花税吗?

专利快速预审需要提前预交专利年费和印花税吗?

        不需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政策规定,申请人无需提前预缴专利首年年费及印花税,但在收到授予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后,应及时缴纳年费、印花税等费用。        

发布时间:2020-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办税百问

婚前购买的房子《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书》中婚姻状况的填写

婚前购买的房子《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书》中婚姻状况的填写

问:2017年购买房子时为未婚,现因缴税需要填写《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书》,请问该承诺书中婚姻状况填写已婚还是未婚?需要在购房人家庭成员情况中写上丈夫的情况吗?


答:以当前办手续时状况为准。


发布时间:2020-03-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

办税百问

疫情期间社保费有何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社保费有何优惠政策?

根据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发布时间:2020-03-1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办税百问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客户端个人所得税申报密码是什么?如何重置?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客户端个人所得税申报密码是什么?如何重置?

由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直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来获取或重置申报密码。 一、Web端操作指南  1.进入重置申报密码的触发页面。用户进入企业办税权限,当角色是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的时候,点击查看详情页面,可以进入重置申报密码的触发页面;   2.验证账号是否绑定手机。点击重置申报密码,判断该账号是否有绑定的手机。如果没有,提示信息“您账户的手机号码尚未绑定,请先进入安全中心绑定手机”;如果有,则进入申报密码重置页面,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通过该功能来获取或重置申报密码。 3.重置并确认新密码。新密码必须为大小写字母与数字8-20位的字符组合,不允许含有空格;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接收短信;两次密码填写一致且验证码输入完成后,确定按钮点亮;短信验证码正确则重置成功。 二、APP端操作指南  1.进入重置申报密码的触发页面。用户通过个人中心,进入企业办税权限,当角色是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的时候,点击某个企业,可以进入重置申报密码的触发页面; 2.验证账号是否绑定手机。点击重置申报密码,判断该账号是否有绑定的手机。如果没有,提示信息“您账户的手机号码尚未绑定,请先进入安全中心绑定手机”;如果有,则进入申报密码重置页面,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通过该功能来获取或重置申报密码。  3.重置并确认新密码。新密码必须为大小写字母与数字8-20位的字符组合,不允许含有空格;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接收短信;两次密码填写一致且验证码输入完成后,确定按钮点亮;短信验证码正确则重置成功。

发布时间:2020-03-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

办税百问

发票被快递寄失了

发票被快递寄失了

问:我是销售方,发票被快递寄失了,应该怎么办?要处罚多少钱?


答: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接下来看您是普票还是转票丢失,若是普票丢失可将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给购买方;若是专票丢失,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第四条规定进行处理。 2、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具体罚多少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发布时间:2020-03-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

一般纳税人

从个体工商户取得的专票可以进项税额抵扣吗?

从个体工商户取得的专票可以进项税额抵扣吗?

问:一般纳税人从个体工商户取得的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吗?


答:若您符合财税【2016】36号文件:“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则不得抵扣,除此之外就可以抵扣。

发布时间:2020-03-1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一般纳税人

怎么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怎么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问:在京东购买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京东要求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否则就只能开普通发票。现在到哪能办理该证书。


答:现在已经取消证书了,你可以把之前的般纳税人登记表作为资格依据,或者在税务官网进行一户式查询,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


发布时间:2020-03-0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

办税百问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

问:我们公司1、2月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派遣服务是否属于本次新冠肺炎税收优惠政策中的“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这一规定?


答:具体可参考财税【2016】36号文件中关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定义。


谢谢。根据指引,劳务派遣应该是属于“销售服务-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里面,所以就不属于生活服务了。

发布时间:2020-03-0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

纳税知识

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2016年4月30日后续租,是否简易征收?

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2016年4月30日后续租,是否简易征收?

问:我司是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承租一房产十年用于商业租赁,目前到期后续租十年,收取5%租赁发票。续租后是否可以继续选择简易征收?


答:续租合同应视为新合同,应按照续租协议签订的时间作为不动产取得的时间,如续租协议签订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则不再享受简易计税,应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0-03-0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简易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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