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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确认是否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确认是否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公司设立自登记起满三年,但是人数不到20年,还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嘛?


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7〕2号)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2、二、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

  (一)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办税百问

个税申报,员工信息状态显示验证中,没有办法交税。急需解决

个税申报,员工信息状态显示验证中,没有办法交税。急需解决

员工信息状态显示验证中,表示尚未获取到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导致验证需要的时间较长,请您耐心等待,局端验证通过后,系统会自动获取到验证结果,具体建议您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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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证书需要按件贴花吗

软件著作权证书需要按件贴花吗

根据《印花税条例》规定,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软件著作权证书不属于应税凭证,不需要按件贴花。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印花税  

办税百问

负债无需偿还的涉税问题

负债无需偿还的涉税问题

我司营改增前,2011年预付一笔款项,并在年末冲减完毕形成应付款项。由于各种原因,该应付款一直没有支付。现与供应商对账,供应商同意取消我司偿付义务,该笔负债不需偿还,那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如何处理呢?是否需要其开具红字发票?形成的营业外收入照常纳企业所得税吗?计入哪一个期间?


企业所得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绿牌车误交购置税退税

绿牌车误交购置税退税

你好,如题6月买的绿牌车误交购置税,南山税务局的办事员要我去找4s店要退车证明和负数发票。4s磨时间。我的问题是我这种不属于车退回厂家,属于操作员失误,应该提供退税申请表,为什么还要退车证明,我可以投诉这个人吗?如果不可以要怎么操作。


如来文所述指的是新能源汽车。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根据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条件。另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有关规定执行。因此,纳税人可按上述规定结合其实际情况办理相关涉税业务。有关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备案具体所需资料,详细建议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在“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税收优惠->减免税管理->减免税备案->车辆购置税优惠->新能源车辆免税”栏目查看相关办税指引。有关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的资料,详细建议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在“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申报”栏目查看相关办税指引。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的规定,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的规定,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向原征收机关申请退税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并区别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提供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二)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税的,根据具体情形提供相关资料。因此,详细建议您可查看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另外,有关车辆购置税退税审核的资料和流程,建议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在“纳税服务->办税指南->申报纳税->退抵税(费)审批->车辆购置税退税审核”栏目查看相关内容。三、如需对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各级税务机关及其税务工作人员在服务态度、服务质效、纳税人权益保护方面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进行投诉,您可通过拨打投诉电话:12366-2-4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在“首页->互动交流->服务投诉”栏目下进行投诉。另外,如为深圳市纳税人,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或拨打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进行咨询了解。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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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动产开票缴纳增值税时抵扣前期已预缴3%增值税

销售不动产开票缴纳增值税时抵扣前期已预缴3%增值税

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不动产销售,取得销售回款时需按3%预缴增值税,待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可抵扣前期已预缴的3%增值税。同一个项目抵扣前期预缴3%增值税时,是否需要按房源一一对应抵扣呢?还是只要本项目还有未抵扣的预缴增值税,均可以用来抵扣开票税额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 规定:“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11%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第十五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因此,已预缴的税款在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减,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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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通用机打发票没有纳税识别号可以用吗

河南省通用机打发票没有纳税识别号可以用吗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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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这个业务实质是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那,这张客运发票是否也可以抵扣的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因此,属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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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客户做车辆年检,收的年检费用和手续费要交印花税吗

代理客户做车辆年检,收的年检费用和手续费要交印花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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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优惠政策

江西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优惠政策

您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1号)”文件执行。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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