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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企业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减免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减免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发布时间:2021-02-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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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契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啊?

缴纳契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啊?

你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契税纳税申报表》3份。 (2)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内地居民,应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明(含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暂住证、军人证、武警证或其他内地居民身份证明,只需要提供其中任意一种)。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应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外国人,应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护照)和居留证明。 

——组织机构,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 

发布时间:2021-02-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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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对方公司开的进项发票,但是发票台头开错了,未认证,跨月了

收到对方公司开的进项发票,但是发票台头开错了,未认证,跨月了

收到对方公司开的进项发票,但是发票台头开错了,未认证,跨月了,但是跟对方公司现在没有业务往来了,也联系不上对方公司了,发票该怎么处理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四、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的规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按照上述文件开具红字发票流程处理。

发布时间:2021-02-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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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滴滴普通电子发票(客运服务),发票抬头是填写公司名称还是个人呢?

开具滴滴普通电子发票(客运服务),发票抬头是填写公司名称还是个人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第六点规定: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发布时间:2021-02-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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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出资是否缴纳印花税

合伙企业出资是否缴纳印花税

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是否应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应该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余额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而合伙制企业没有注册总资本,其出资额与公司的实收资本本质不同,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按营业账簿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 第六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簿。”参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金融系统营业账簿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8号)第一条:关于营业账簿与非营业账簿划分的问题的规定,凡银行用以反映资金存贷经营活动、记载经营资金增减变化、核算经营成果的账簿,如各种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都属于营业账簿。

发布时间:2021-02-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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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的橱柜或微波炉用具提供给员工使用,增值税专业发票能否抵扣问题

购进的橱柜或微波炉用具提供给员工使用,增值税专业发票能否抵扣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发布时间:2021-02-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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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城改项目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企业城改项目企业所得税

郑州市城中村改造,无偿向村民移交回迁安置房,应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收入,确定一笔视同销售所得,同时按视同销售收入金额以“拆迁补偿费”形式计入开发成本的土地成本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这种处理方式是否正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1-02-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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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包的建筑劳务工程支付方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承包的建筑劳务工程支付方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代开发票环节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晋税函〔2019〕116号)规定,“一、税务机关和委托代征单位(以下简称“代开发票单位”)为纳税人代开发票时,不再附征个人所得税。二、代开发票单位在代开发票时,对于取得经营所得且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开票人)依法自行申报缴纳”;对于其他纳税人,应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具体扣缴方法参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

发布时间:2021-02-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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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农产品委托粗加工是否交企业所得税

购买农产品委托粗加工是否交企业所得税

公司计划购入老母鸡后委托屠宰企业宰杀去毛、肠后回收的白条鸡,用于销售是否有企业所得税.税法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发布时间:2021-02-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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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这样需不需要缴纳环保税,有没有行业标准,应依据那个缴纳环保税

我公司这样需不需要缴纳环保税,有没有行业标准,应依据那个缴纳环保税

本公司从事港口装卸及仓储的公司,2018年开始缴纳环境保护税,但最近本公司了解到本公司所在行业没有排污标准可以不交环保税;还了解到有的公司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第81号规定中附件1《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等17个行业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计算办法》(试行)中钢铁行业的标准进行计算缴纳环保税。请问象我公司这样需不需要缴纳环保税,有没有行业标准,应依据那个缴纳环保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一号)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发布时间:2021-02-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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