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到网上说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没有了,想来问一下是不是真的没了。谢谢。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自2018年10月1日之后,发放的全年奖也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的规定,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普通合伙企业在外地设立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按季度独立申报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税)
问题一:所得税已按季度申报预交,年度清算是汇总申报还是各分支机构独立申报?
问题二:普通合伙企业申报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时的投资者减除费用(申报系统自动跳出),各分支机构是否只能选择一处扣除?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现在法院判决认定某股票当日收盘价(30元/股)属于弄虚造假欺瞒,与公平市场价不符,并明确了公平市场价为(5元/股),这时候,个人所得是按公平市场价5元/股来确定,还是按股价30元/股确定?如果从财税[2005]35号文件来看,个人所得计算,实际上还是要确定到个人得到的财产的价值。如果价值只有5/股,而按30元/股的话,很明显的就会造成个人所得认定与实际所得严重不符的情况。请明确下。
境外上市公司在深交所发行了“熊猫债”,资金通过“统借统还”的方式给到境内的成员企业使用,每季度末将利息转给给境外上市,再由上市场公司支付给投资机构,请问境内公司转给上市公司利息时,是否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企业认为:因是统借统还借款的使用单位是境内企业,由境外上市公司统一支付利息,境外企业只是代收利息,支付给到境内的投资机构,不应由境内公司转利息给到境外上市公司是代扣代缴所得税。
您好,若境内的成员企业和境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借贷关系,则境内企业在每季度末转给境外上市公司的款项不应认定为支付给境外上市公司的利息境内企业不得作为支付给境外上市公司的利息进行税务处理。如何认定该项交易性质,需要视具体情况再做处理;若境内的成员企业与境外上市公司存在借贷关系且境内企业在每季度末转给境外上市公司款项确属于利息的,可按有关规定计算境内企业应纳所得税额时扣除,但应由境内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扣缴利息预提所得税。
请问: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十五条第四项“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这里的相关税费包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吗?
您好,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这里的“相关税费”是指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印花税、评估费、中介费等相关税费成本;上述转增额中,已包括个人股东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处相关税费成本,不再包括个人股东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您好,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承包的山林经营权由政府收回后取得的补偿款,相当于个人转让山林经营权,其取得的补偿款收入,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税款,计征税款时可减除取得山林经营权的成本、费用。
问: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税务的手续费返还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公司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税务的手续费返还款奖励给员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需缴纳应该按什么税目缴纳?
答:问题1: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税务的手续费返还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公司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税务的手续费返还款奖励给员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需缴纳应该按什么税目缴纳? 答复: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税取得的手续费应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2.企业所得税除了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其余收入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3.公司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税务的手续费返还款奖励给员工,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我发现我们公司申报的个税里的工资比实际工资高很多,比如我某月的实际发放工资是3000,但个税里的工资是6500,社保是510。而且公司里不是我一个人这种情况,同部门都这样,有可能全公司都这样。 我想问公司的这个做法对我们员工有什么不利的影响?这是不是说明公司在偷税漏税,我们应该怎么做?现在我想退税却无法退回自己多缴的税额,我该怎么办?
答:单从社保这一块来讲,与员工实际得到的工资相比,公司是多交了,但个税可能并没多交,如果说公司要偷税,应该是所得税。如果员工只是单一收入,从经济利益上讲应该没有影响,如果员工另外有收入,在汇算清缴时会有影响。作为员工,首先应该调查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如果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应该向有关部门反应。
问:个人独资企业申报经营所得后,将剩余的利润打到投资者的账户,还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答:申报了生产经营所得后,账面的利润也就应该是"税后利润了“,可以直接分配,不用另外再交税。
问:2019年劳务收入19万多,未缴纳个税,现在能否通过年度汇算清缴进行补缴个税呀?
答:可以。汇算清缴意思就是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