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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财税

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和调整全市税务稽查机构职能职责 及管辖范围的公告

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和调整全市税务稽查机构职能职责 及管辖范围的公告


按照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并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第二、第三稽查局职能职责及管辖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


主要职责: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统筹本系统稽查案源管理,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统筹、受理和处理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检举工作。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协调、督办、查办全市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 承担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组织开展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复查工作。承担本单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答辩、应诉工作。负责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协查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与征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推进全系统管查互动、管查衔接机制的建设。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海关、人民银行、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联络机制。

发布时间:2021-07-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局通知  

广州财税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变更的通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变更的通告

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于近期实施整体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1-07-0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局通知  

纳税知识

第二份《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申报”有无法律依据?

第二份《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申报”有无法律依据?

 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出限期补缴税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后,次日,又就同一笔税款,向纳税人发出限期申报缴纳税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第二份《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申报”有无法律依据?

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十四条 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九条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第七十三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57号第二条规定: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第五条 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
    第六十一条 执行部门接到《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等税务文书后,应当依法及时将税务文书送达被执行人。执行部门在送达相关税务文书时,应当及时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将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税源管理部门。
    因此稽查局的执行部门在送达相关税务文书时,会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将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税源管理部门,如您企业涉及补缴相关税款请按照规定的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款。

发布时间:2021-03-0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局通知  

广州财税

注意!预约系统平台于今晚19:00至24:00升级维护(广州)

注意!预约系统平台于今晚19:00至24:00升级维护(广州)

以下转自官方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给您带来更好的服务体验,省局预约系统平台将于2020年4月17日19:00至24:00进行升级维护。在此期间,预约功能将暂停服务,请您妥善安排预约事项的办理时间。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0-04-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局通知  

深圳财税

深圳市各个办税服务厅是否已对外办公?

深圳市各个办税服务厅是否已对外办公?

答:全市办税服务场所将于2020年2月3日(大年初十,星期一)起正常办公。为保障公众健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全市办税服务场所通风、消毒等工作,同时请您在办理税费业务时,采取“非必要,不进厅”方式,尽量选择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深圳税务服务号、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深税”、邮寄等“非接触式”途径,减少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如您确有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请留意以下信息:


(1)全市办税服务厅2月3日-2月9日期间暂停午间延时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区暂停对外服务。

发布时间:2020-02-1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局通知  

纳税知识

罗湖国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个人所得税政策

罗湖国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个人所得税政策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二、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0-02-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局通知  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广州市支持企业加强疫情期间物资供应

广州市支持企业加强疫情期间物资供应

(一)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中药材种植,林木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饲养,林产品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02-0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局通知  

广州财税

广州市关于支持企业进行公益性捐赠和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

广州市关于支持企业进行公益性捐赠和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疫情防控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扣除。


(二)认定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机构取得的捐赠收入等免征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0-02-0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局通知  

广州财税

广州国税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政策

广州国税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政策

(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取得的用于疫情防控的专项资金,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


(三)企业为防控疫情实际发生的各项合理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发布时间:2020-02-0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局通知  

深圳财税

深圳疫情防治期滚动年报放宽时限

深圳疫情防治期滚动年报放宽时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帮扶商事主体持续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临时延长滚动年报时限。即在疫情防控期间,商事主体无法按照规定时限报送年报的,报送截止时限可延至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1日前,商事主体应当年报而无法按照规定时限报送年报的,不视为逾期未年报,不纳入商事主体失信记录。


市市场监管局将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商事主体年报相关工作安排。商事主体在报送年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咨询。

发布时间:2020-02-0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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