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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购房时,开发商备案价是毛坯价,精装修是捆绑销售,因此有毛坯和精装修两个合同。请问2021.09.01号之后,办证缴纳契税是安装备案价,还是包含精装修?​

2019年购房时,开发商备案价是毛坯价,精装修是捆绑销售,因此有毛坯和精装修两个合同。请问2021.09.01号之后,办证缴纳契税是安装备案价,还是包含精装修?​

 2019年购房时,开发商备案价是毛坯价,精装修是捆绑销售,因此有毛坯和精装修两个合同。请问2021.09.01号之后,办证缴纳契税是安装备案价,还是包含精装修?


第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关于若干计税依据的具体情形。(七)承受已装修房屋的,应将包括装修费用在内的费用计入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
第六条规定,其他。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根据《湖北省税务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及相关规定知识问答》(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18:0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处)相关规定,8.购买已装修房屋的,该如何计征契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明确,承受已装修房屋的,应将包括装修费用在内的费用计入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因此,在购买已装修房屋时,无论是销售方单独收取的装修费用,还是将装修费用作为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均要计入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并征收契税。
第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站纳税咨询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办发〔2007〕4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税务总局互联网站纳税咨询是指利用税务总局互联网站纳税咨询功能,及时解决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遇到的税收政策和办税程序方面的问题,帮助纳税人掌握基本税收知识,了解最新税收政策,熟悉办税程序。税务总局互联网站纳税咨询不提供纳税策划,不受理或代转各类申报、审批、备案等具体行政事项,不提供各类社会性考试辅导,不进行学术研究和税收改革探讨。
第十三条规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7年03月28日)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21-1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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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费发票开具员工名字,能否计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体检费发票开具员工名字,能否计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第四条  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是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建议您参考上述文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具体事宜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发布时间:2021-1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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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有残疾证,在我公司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能否双倍扣除这名保安的工资费用​

保安有残疾证,在我公司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能否双倍扣除这名保安的工资费用​

 公司从保安公司聘请一名保安,劳动合同在保安公司,但保安的工资由我公司付给保安公司,这名保安有残疾证,在我公司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能否双倍扣除这名保安的工资费用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5号)的规定,“一、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劳务派遣单位可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本文已废止)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本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2.根据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二、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发布时间:2021-1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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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司支付该笔补偿金10万元,是否可因为补偿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只需取得收据作为合法票据即可?

C公司支付该笔补偿金10万元,是否可因为补偿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只需取得收据作为合法票据即可?

 A公司已出租土地和房屋给B公司和D个人,C公司想承租该土地与房屋,C与B公司和D个人协商支付补偿金10万元,让B公司、D个人与A公司终止合同,C公司与A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共20万,现在C公司支付途径如下:
①C公司支付30万元给A公司,其中20万元为A公司的租金、10万元为A公司为C公司代付给B公司、D个人的补偿金
②C公司直接支付A公司租金20万,支付B公司、D个人补偿金10万元
请问:
1.通过以上两种方式,C公司支付该笔补偿金10万元,是否可因为补偿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只需取得收据作为合法票据即可?
2.通过方式①A公司代付补偿金10万是否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只需开具收据给C公司
3.通过方式②B公司、D个人直接收取补偿金10万是否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只需开具收据给C公司

发布时间:2021-1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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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增量留抵退税是否能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

房地产企业增量留抵退税是否能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

您好!我公司为房地产企业,目前属于预售阶段,每月增值税为预缴。办理了增量留抵退税,请问,根据最新的城建税法,留抵退税额是否能够从城建税依据中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的规定:“一、城建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发布时间:2021-1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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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酒可以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吗?

茅台酒可以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吗?

抖音上有人说,公司买茅台酒可以作为固定资产,低于500万元可以加速折旧抵扣当年的所得税,请问买500万的茅台酒可以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吗?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4)规定,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第四条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发布时间:2021-1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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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符合满五唯一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拍房符合满五唯一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通过法院拍卖了一套西宁地区房产,满足满五唯一,但由于被执行人不配合,无法取得被执行人夫妻户口本、结婚证等资料。1.是否使用满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2.在无法提供相关资料的情况下,西宁市不动产中心税务人员能否依据税务系统数据查询被执行人夫妻房产,解决被执行人应纳税额。

发布时间:2021-1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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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城镇污水处理厂,由政府付费,处理市政管网接入污水,并处理达标后排放。其中如有零星处理后的达标的工业污水排放至市政管网,最终都处理都达标,那涉及到的环保税是否免税?

我公司是城镇污水处理厂,由政府付费,处理市政管网接入污水,并处理达标后排放。其中如有零星处理后的达标的工业污水排放至市政管网,最终都处理都达标,那涉及到的环保税是否免税?

 我公司是城镇污水处理厂,由政府付费,处理市政管网接入污水,并处理达标后排放。其中如有零星处理后的达标的工业污水排放至市政管网,最终都处理都达标,那涉及到的环保税是否免税?网上流传一份关于总局2018年的环境保护税重点问题解析PPT文件,对城乡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定义,明确说道“对于实际运营中混合处理部分工业污水的城乡污水处理厂, 同样适用上述优惠政策。"(附件如下)我公司是否可以按照此来执行。

发布时间:2021-1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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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为集团企业,现在和子公司一起搞集中研发,签订集中研发协议,请问关于集中研发涉及到增值税吗?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我公司为集团企业,现在和子公司一起搞集中研发,签订集中研发协议,请问关于集中研发涉及到增值税吗?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第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1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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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销售服务不征收城建税,相对应的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否还继续征收?

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销售服务不征收城建税,相对应的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否还继续征收?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规定,一、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是指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直接减征或免征的两税税额,不包括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退还的两税税额。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执行。三、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1986)财税字第120号)规定,二、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征收教育费附加。但海关对进口产品征收的消费税、增值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三、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综〔2011〕4号)规定,附件:河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第四条 地方教育附加由各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纳税义务人在当地税务局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时,同时申报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按照公告2021年第28号第一条规定执行。所以,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销售服务在进口环节不征收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建议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发布时间:2021-1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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