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2018年招了自主退役士兵入职已过3年未申报税收减免政策!是否还可以继续申报享受满3年政策.
请参阅《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二、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请问
1、建筑工程监理合同要交印花税么,如果要,按什么税目交?
2、电信业务要交印花税么,
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文件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九条规定,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土地所有者依法征收土地,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关有形动产、不动产补偿费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三十七)项规定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情形,免征增值税。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您好,请问,A公司将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对应的技术许可给其他单位使用,许可使用年限8年,并收取专利许可使用费,A公司收取的专利许可使用费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在同一个集团下,我们这边借用了另一家子公司(独立法人)的员工,关于费用支付的问题,是否需要对方开具发票。(对方不计服务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本月股东实收资本增加30万,请问这个30万需要交什么税,是不是只交印花税就行?
假如只交印花税 按印花税下面的什么税目交 8月增加的资本可否在9月征期时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我这边有一栋大商业楼(江西省),一共四层,共36个店铺,三对夫妇共六个人,于2018年10月取得房产证并获得发票,三对夫妇对每一个店铺都按份所有,A夫妇33%,B夫妇33%,C夫妇34%。现因共同所有人太多,店铺使用起来特别麻烦,三对夫妇想把这36个店铺的份额互相等价置换,每对夫妇分别持有12个店铺。 恳请早日答复
为支持三农发展,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在生产环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在流通环节,除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以外,均照章征收增值税。2013年,为适应畜禽养殖行业经营模式的发展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明确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农户手中回收再销售畜禽产品,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
我司是制造企业,现在租赁了一个厂房用于生产,但是厂房需要进行改造以达到使用需要,改造后的厂房内设施是否需要计入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如果需要计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入,房产税是由出租方缴纳还是由我们来缴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