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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从4月1日起,取消居民生活类快递收入的免税政策吗?

从4月1日起,取消居民生活类快递收入的免税政策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本文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前期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规定,本文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个人代开运输费发票,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需要自行申报缴纳,如果个人不申报,企业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吗?

个人代开运输费发票,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需要自行申报缴纳,如果个人不申报,企业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吗?

新政策:

关于取消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预征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问题:如果个人不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企业有代扣代缴个税的义务吗?如果企业没有代扣代缴,会对企业进行处罚吗?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三、关于取消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预征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我司从银行购买的货币型基金赎回时取得的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吗?

我司从银行购买的货币型基金赎回时取得的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我是一家小规模商贸公司,主要是卖金银首饰,要不要交消费税?

我是一家小规模商贸公司,主要是卖金银首饰,要不要交消费税?

 我是一家小规模商贸公司,主要是卖金银首饰,要不要交消费税?如何计征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95号)规定:
    一、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七、计税依据
  (一)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在计算消费税时,应按以下公式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二)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三)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四)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五)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应按纳税人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纳税人为生产企业时,公式中的“购进原价”为生产成本。公式中的“利润率”一律定为6%。
    根据《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267号)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字[94]095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金银首饰的范围
    《通知》第一条所称“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共同共有房产 继承母亲的份额 再次出售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共同共有房产 继承母亲的份额 再次出售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婆婆继承了她父母的一套拆迁安置房,该房屋2020年5月交房,当年7月交纳了维修基金,契税一直未来的及交纳,今年婆婆突然过世,拆迁安置协议上是婆婆和老公共同共有,目前将产证办成了老公个人所有(母亲的份额继承,父母的份额赠予),该房产不是我们家庭唯一住房,打算过两年出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我到税务大厅咨询,工作人员告诉我收入额按产证上全部面积计算价格,但是我理解应该按50%面积计算收入额,因为只继承和赠予得到的另外50%,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另外财产原值是否为拆迁安置协议上的房产评估价格,感谢回复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人社局对员工过年留厦补贴要代缴个税吗?

人社局对员工过年留厦补贴要代缴个税吗?

人社局今年对员工过年留厦,每人补贴1500元,要代缴个税吗?咨询人社局说是不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

    政府直接给予个人的补贴,不符合免税规定的,按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任职受雇由企业支付的,按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纳税知识

建筑工地上的劳务班组个人没有注册执照,但有取得收入,能否办理个体户的临时税务登记证,申请自开发票?能否申请定期定额征收?​

建筑工地上的劳务班组个人没有注册执照,但有取得收入,能否办理个体户的临时税务登记证,申请自开发票?能否申请定期定额征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8号文第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如果建筑工地上的劳务班组个人没有注册执照,但有取得收入,能否办理个体户的临时税务登记证,申请自开发票?能否申请定期定额征收?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二、关于临时税务登记问题: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临时税务登记适用偶发业务,如果已经是经常、连续性的业务,建议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再申请发票开具。
(2)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结合厦门实际,目前,定期定额管理只适用于达不到以上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另外需注意,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准确核算,不得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也不适用定期定额管理。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根据(1989)国税地字第34号规定:“一、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适用税目税率问题

    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二、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根据财税2021 12号文,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100万的部分,可以再享受减半优惠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享受吗?

根据财税2021 12号文,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100万的部分,可以再享受减半优惠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享受吗?

根据财税2021 12号文,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100万的部分,可以再享受减半优惠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享受吗?谢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第一、二条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公司找兼职会计人员做账,支付给其的报酬没有发票,能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公司找兼职会计人员做账,支付给其的报酬没有发票,能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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