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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项目可以选择差额纳税吗?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项目可以选择差额纳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三)销售额。
9.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简易征收  

办税百问

外省注销税务迁址增值税-进项税票能否抵扣问题

外省注销税务迁址增值税-进项税票能否抵扣问题

我公司于2021年11月准备从深圳注销迁移到四川成都。由于2021年11月之前的进项没有勾选认证,迁移到四川成都后,想咨询一下之前未认证的进项税发票还能不能在成都这边的税务局进行认证抵扣呢?请问这些没有认证勾选的发票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建筑施工企业预收工程款如何开发票

建筑施工企业预收工程款如何开发票

你好,我单位是建筑施工企业,现在项目还未开工,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预付款,能否开具“612不征税”发票?如可以开具该发票,日后发生应税行为后开具9%税率发票时否需要对该不征税发票进行冲红处理?


    经与相关部门核实: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我的房子是赠与所得的,怎样可以免个人所得税,从什么时间到我交易的时间算是满5年?

我的房子是赠与所得的,怎样可以免个人所得税,从什么时间到我交易的时间算是满5年?

 我父母赠与给我一套房产,我想卖了,从什么时候到交易的时间是满5年,自己家庭确定是唯一了。是从我父母买房的时候算开始时间,还是我交赠与契税的时候的时间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规定:
  第一条:《通知》第三条第二款中规定的“成交价格”是指住房持有人对外销售房屋的成交价格。
  第二条:《通知》第三条第四款中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第三条: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第四条: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建筑企业能否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中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中的编码开具612开头的建筑服务预收款发票?

建筑企业能否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中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中的编码开具612开头的建筑服务预收款发票?

请问建筑企业能否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中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中的编码开具612开头的建筑服务预收款发票?


    经与相关部门核实: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环境保护税和环境保护费是一个概念吗?有区别吗?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是该施工单位缴纳还是该建设单位缴纳?

环境保护税和环境保护费是一个概念吗?有区别吗?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是该施工单位缴纳还是该建设单位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一号)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施工单位扬尘环境保护税由建设单位承担还是施工单位承担?

施工单位扬尘环境保护税由建设单位承担还是施工单位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一号)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二十八条 本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混合销售中 从主中的“主”如何界定?依据什么判定?

混合销售中 从主中的“主”如何界定?依据什么判定?

A热力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热力生产供应的企业,B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建设、机电安装的企业。两家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6月,A公司为更新改造供热系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项目包括环保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供热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合同总标的为3.6亿元。其中,设备采购2.8亿元,安装服务0.8亿元。B公司向A公司提供设备并完成安装后,全额按照提供建筑服务,开具了项目为“*建筑服务*工程款”、适用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关于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

关于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

1、关于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时间政策规定,另外浙江省是如何实施并执行的?

2、税务局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如何交圈的?

3、如按照耕地占用税法第十条规定执行,纳税人未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且当地税务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均未通知纳税人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如何征收?是否按批复时间强制征收滞纳金,强制征收的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第一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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