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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请问购买的一些办公用品或设备,对方开来的发票上面的规格型号没有填写,请问可以吗

请问购买的一些办公用品或设备,对方开来的发票上面的规格型号没有填写,请问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规定:“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综上所述,开具发票时应将项目填写齐全。

发布时间:2021-08-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想咨询一下 关于2019年的纳税等级复评什么时候开始啊,大概在2020年的几月份呢?

想咨询一下 关于2019年的纳税等级复评什么时候开始啊,大概在2020年的几月份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规定,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发布时间:2021-08-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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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发生在境外的咨询服务

完全发生在境外的咨询服务

外籍专家以电话形式我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服务完全发生在境外,支付咨询费时是否代扣代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发布时间:2021-08-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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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量房销售税费

公司存量房销售税费

 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一套存量房,已自己开具购房发票并交纳增值税,在办理过户时,在窗口又交纳了增值税,请问这样是否算重复交纳?

 

    因您的前提条件不明确,请您详细描述自己开具购房发票并交纳增值税的业务情况,在办理过户时是否是将企业名下的房地产进行销售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1-08-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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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11号公告里面 说的 钢机构件 都包含什么? 铝合金门窗算不算钢结构件?如果不是那么相关定义的政策是什么?

2017 11号公告里面 说的 钢机构件 都包含什么? 铝合金门窗算不算钢结构件?如果不是那么相关定义的政策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并提供安装服务,不属于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发布时间:2021-08-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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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项目是否可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得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环境保护项目是否可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得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我公司开业时从事公共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业务,2015年取得第一笔项目收入,2017年我公司又同时从事公共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业务,当年取得第一笔项目收入,我公司对两个项目的收入和成本均分开核算,请问两个项目可以分批次计算所得并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享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1-08-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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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偿向政府移交运动场和图书馆是否视同销售问题

关于无偿向政府移交运动场和图书馆是否视同销售问题

 我公司为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取得时与政府约定,项目中需建设一个运动场馆和图书馆,建设完成后,无偿向政府移交。
请问:向政府无偿移交的运动场馆和图书馆,是否要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布时间:2021-08-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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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货物包含哪些?

自产货物包含哪些?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一、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请问,这个条款中的“自产货物“仅包括列举的这三类么,其他企业的自产货物适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三十九条: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发布时间:2021-08-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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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将软件著作权转让给其他公司,按300万元转让,请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有什么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将软件著作权转让给其他公司,按300万元转让,请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有什么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发布时间:2021-08-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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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用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涉税问题

食堂用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涉税问题

A企业为外商独资企业,企业有职工福利基金结余(以前年度税后净利5%计提的)。公司决定使用该基金为食堂购买一台设备3000元,每月折旧费计入该福利基金(不影响当期损益的)。现设备要进行报废处置,取得废铁收入50元,公司缴纳了增值税,残值200元,清理后净损失约150元。该金额是继续计入福利基金还是营业外支出?也就是说税法是否允许该净损益做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第九条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发布时间:2021-08-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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