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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合伙企业将对外投资收益分给法人合伙人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合伙企业将对外投资收益分给法人合伙人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我司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该合伙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分回的股息红利后再按比例分给我司,请问我司取得的该股息红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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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外引进专利技术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从国外引进专利技术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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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及加工,回收废旧物资。我公司是个体工商户,今天去税局代开专票100万,增值税当场交了,那我的所得税怎么交?

公司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及加工,回收废旧物资。我公司是个体工商户,今天去税局代开专票100万,增值税当场交了,那我的所得税怎么交?

 我公司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及加工,回收废旧物资。我公司是个体工商户,今天去税局代开专票100万,增值税当场交了,那我的所得税怎么交?税率是多少?这个核定对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多少?


    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有相关情形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
    2.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办法。
    定额征收是指地税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销售(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进行分期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地税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根据纳税人一定经营时期内的销售(经营)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再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办法。
    其他合理的征收办法是指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办法。
    3.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4.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具体速算扣除数等可参考财税〔2018〕98号附件2。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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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赁业务使用非税缴款书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关于租赁业务使用非税缴款书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我公司与行政服务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行政服务中心收到租金后,开具内容为(租金)非税缴款书(收据)给我公司。请问我公司是否可凭此收据作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1-1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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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年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中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发布时间:2021-1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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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

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请问对于双定户,如何确定期应纳税所得额?如何享受这个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

发布时间:2021-1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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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租赁写字楼办公,有出租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付款凭证,没有出租方房产税缴税证明,能否作为我公司成本入账,抵扣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我公司租赁写字楼办公,有出租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付款凭证,没有出租方房产税缴税证明,能否作为我公司成本入账,抵扣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我公司租赁写字楼办公,有出租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付款凭证,没有出租方房产税缴税证明,能否作为我公司成本入账,抵扣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文件第八条规定,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文件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第三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21-1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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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程度被鉴定为不适宜在岗工作,目前又不适宜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每月给与发放基本工资,请问这部分基本工资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可以100%加计扣除​

伤残程度被鉴定为不适宜在岗工作,目前又不适宜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每月给与发放基本工资,请问这部分基本工资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可以100%加计扣除​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企业所得税关于残疾人加计扣除的要求,我单位有残疾人一名,由于伤残程度被鉴定为不适宜在岗工作,目前又不适宜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每月给与发放基本工资,请问这部分基本工资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可以100%加计扣除

发布时间:2021-1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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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投资B公司、B公司投资C公司,C向B分红、B向A分红是否都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A公司投资B公司、B公司投资C公司,C向B分红、B向A分红是否都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文件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文件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发布时间:2021-1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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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房地产企业,现发生未完工项目改造成本,请问此成本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我是一家房地产企业,现发生未完工项目改造成本,请问此成本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企业计税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对当期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按其性质、经济用途及发生的地点、时间区进行整理、归类,并将其区分为应计入成本对象的成本和应在当期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同时还应按规定对在有关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进行计量与确认。
  (二)对应计入成本对象中的各项实际支出、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合理的划分为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共同成本,并按规定将其合理的归集、分配至已完工成本对象、在建成本对象和未建成本对象。
  (三)对期前已完工成本对象应负担的成本费用按已销开发产品、未销开发产品和固定资产进行分配,其中应由已销开发产品负担的部分,在当期纳税申报时进行扣除,未销开发产品应负担的成本费用待其实际销售时再予扣除。
  (四)对本期已完工成本对象分类为开发产品和固定资产并对其计税成本进行结算。其中属于开发产品的,应按可售面积计算其单位工程成本,据此再计算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和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对本期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准予在当期扣除,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待其实际销售时再予扣除。
  (五)对本期未完工和尚未建造的成本对象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应按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待开发产品完工后再予结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的规定:“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请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1-11-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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