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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我单位有一笔2019年费用8000元,当时未开票未记账,2020.12.8对方单位送来发票并要求付款,我可以记到2020年费用中,并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我单位有一笔2019年费用8000元,当时未开票未记账,2020.12.8对方单位送来发票并要求付款,我可以记到2020年费用中,并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我单位有一笔2019年费用8000元,当时未开票未记账,2020.12.8对方单位送来发票并要求付款,我可以记到2020年费用中,并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1-11-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以前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缴纳所得税款,但是审计调整后发现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税是负数(已考虑税法财务差异),请问这种情况下以前年度缴纳的所得税是否能退回,此项亏损是否可以继续弥补(未超过5年期限)

以前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缴纳所得税款,但是审计调整后发现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税是负数(已考虑税法财务差异),请问这种情况下以前年度缴纳的所得税是否能退回,此项亏损是否可以继续弥补(未超过5年期限)

你好,我想咨询下以前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缴纳所得税款,但是审计调整后发现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税是负数(已考虑税法财务差异),请问这种情况下以前年度缴纳的所得税是否能退回,此项亏损是否可以继续弥补(未超过5年期限)


发布时间:2021-11-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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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实习生报酬,企业是否可以直接用工资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扣除? ​

对于实习生报酬,企业是否可以直接用工资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扣除?  ​

1、对于实习生报酬(每个月2000元,连续按月发放,直到实习期结束),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增值税上是否按财税〔2016〕36号附件3的(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不缴纳增值税。

2、从而对于实习生报酬,企业是否可以直接用工资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扣除?

发布时间:2021-10-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同一县市总分机构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一县市总分机构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规定:
    第二条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二条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称同一地区)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参照本办法制定。
    因此,一般情况下由总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由主管税务机关判定。 

发布时间:2021-10-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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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机构与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在同一地点办公且属同一税务机关管理的,能否独立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总机构与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在同一地点办公且属同一税务机关管理的,能否独立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总机构与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在同一地点办公且属同一税务机关管理的,能否独立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呢?我们查看了很多相关税收政策,但都没有明确答案,产生很多争议,希望能得到明确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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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第一年申报企业所得税问题

分公司第一年申报企业所得税问题

你好,我公司2020年设立分公司,请问一下如何理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57号文件第五条中: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否理解为新设立的分公司当年内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不由总公司汇总申报,第二年由总公司汇总合并申报所属期2020年年度汇算清缴。谢谢

发布时间:2021-10-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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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业务实质,a3支付的利息是否可以凭银行的利息单据或者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业务实质,a3支付的利息是否可以凭银行的利息单据或者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A 公司下面有5家子公司a1,a2,a3,a4,a5,成立时间有先后。现a2从银行借款后给a3用。按照银行出具的利息单据或者发票,a3把利息支付给a2,a2支付给银行(利息没有加价)。请问根据业务实质,a3支付的利息是否可以凭银行的利息单据或者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谢谢!

发布时间:2021-10-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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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填报口径问题

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填报口径问题

 老师您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107041表第8行收入总额,根据填报说明包括了转让财产收入等,请教下转让财产收入是指扣除成本后净收入么?谢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规定: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
  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说明:
 6.第8行“(一)收入总额”:填报纳税人本年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发布时间:2021-10-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取得的餐饮或是淘宝购买1000元左右办公用品、修理配件的普通发票,销售方经常少填开:银行账户或是地址,请问此类发票是否合规,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取得的餐饮或是淘宝购买1000元左右办公用品、修理配件的普通发票,销售方经常少填开:银行账户或是地址,请问此类发票是否合规,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取得的餐饮或是淘宝购买1000元左右办公用品、修理配件的普通发票,销售方经常少填开:银行账户或是地址,请问此类发票是否合规,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如果属于不合规发票,为什么不能在开票软件中新增限制条件,必须将销售方信息填开完整才能提交开票呢???

发布时间:2021-10-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集团关联公司间的日常资金调拨往来是否必需按照贷款服务计算利息,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集团关联公司间的日常资金调拨往来是否必需按照贷款服务计算利息,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根据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发布时间:2021-10-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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