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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职工,只有法人,个税零申报,无任何业务,残保金在职人数应该填1还是 0

没有职工,只有法人,个税零申报,无任何业务,残保金在职人数应该填1还是 0

问:没有职工,只有法人,个税零申报,无任何业务,残保金在职人数应该填1还是 0


答:残保金在职人数填0


谢谢,你好我想在咨询您一个问题,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是2019年1-12月加起来的总金额除以上年在职职工人数的平均数吗



发布时间:2020-03-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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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缴清算查询 2019年本人交了多少税?可以退税吗?

个税汇缴清算查询  2019年本人交了多少税?可以退税吗?

问:个税汇缴清算查询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是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是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办理年度汇算有哪些方式? 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一是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二是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三是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有哪些办理渠道?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发布时间:2020-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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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发票遗失怎么办

不动产发票遗失怎么办

问:我是2009年5月份买的房,房开公司开具了不动产发票,我一直没有办房产证,去年我想去办房产证发现当时的不动产发票遗失,原来的房开公司已经注销了(市税务局查询),公司这边的发票也找不到,这边的税务局也不给我出具缴税证明,办不了房产证,想咨询这种情况怎么办,谢谢。


答:1.可以找开发商开个证明,如果开发商不给开的,也是无法起诉开发商。只要开发最终能够给你开全额发票的,能够办理产权证的就行,但开发商开全额发票时一般是要收回首付款发票的; 2.如果能证明已经把全款都支付给开发商,证明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开具全款发票及房产证; 3.买受人拿着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去开发商那里,开发商手里有首付款发票的底联,确认买受人身份无误后,一般开发商会让您签订首付款发票丢失的声明,然后会给重新补办首付款发票的; 4.带者购房合同、身份证明等到开发商复印一份(三联)证明,之后到当地税务部门申请补发(或委托开发商补办)。 没有购房发票的影响 1.没有购房票据将导致办房产证受阻 购房票据也是开发商交纳相关税费的一种证明。开票据的手续有两种,一种是由开发商自行到税务局开票后给购房者;另一种是开发商与购房者一起到税务局开具票据。 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房管局会要求购房人出具购房全款票据,用以证明房屋已经完成资金交割,房子产权已经可以登记在购房人名下了。如果购房后没有票据,意味着这套房子还没有交齐相关税费,就无法办理房产证。?? 2.不能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住宅性质的商品房,如果需要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房贷,就需要提供购房全额票据,只有提供了购房全额票据才能证明房子归购房者本人持有,否则将不能证明这个关系,也就不能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房贷。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不动产的发票丢失了完全可以去补办的,这个只要找开发商开个证明就可以了,如果说开发商耍赖的话,这种情况一般来说不能够起诉开发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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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子《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书》中婚姻状况的填写

婚前购买的房子《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书》中婚姻状况的填写

问:2017年购买房子时为未婚,现因缴税需要填写《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书》,请问该承诺书中婚姻状况填写已婚还是未婚?需要在购房人家庭成员情况中写上丈夫的情况吗?


答:以当前办手续时状况为准。


发布时间:2020-03-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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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社保费有何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社保费有何优惠政策?

根据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发布时间:2020-03-1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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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客户端个人所得税申报密码是什么?如何重置?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客户端个人所得税申报密码是什么?如何重置?

由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直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来获取或重置申报密码。 一、Web端操作指南  1.进入重置申报密码的触发页面。用户进入企业办税权限,当角色是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的时候,点击查看详情页面,可以进入重置申报密码的触发页面;   2.验证账号是否绑定手机。点击重置申报密码,判断该账号是否有绑定的手机。如果没有,提示信息“您账户的手机号码尚未绑定,请先进入安全中心绑定手机”;如果有,则进入申报密码重置页面,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通过该功能来获取或重置申报密码。 3.重置并确认新密码。新密码必须为大小写字母与数字8-20位的字符组合,不允许含有空格;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接收短信;两次密码填写一致且验证码输入完成后,确定按钮点亮;短信验证码正确则重置成功。 二、APP端操作指南  1.进入重置申报密码的触发页面。用户通过个人中心,进入企业办税权限,当角色是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的时候,点击某个企业,可以进入重置申报密码的触发页面; 2.验证账号是否绑定手机。点击重置申报密码,判断该账号是否有绑定的手机。如果没有,提示信息“您账户的手机号码尚未绑定,请先进入安全中心绑定手机”;如果有,则进入申报密码重置页面,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通过该功能来获取或重置申报密码。  3.重置并确认新密码。新密码必须为大小写字母与数字8-20位的字符组合,不允许含有空格;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接收短信;两次密码填写一致且验证码输入完成后,确定按钮点亮;短信验证码正确则重置成功。

发布时间:2020-03-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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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被快递寄失了

发票被快递寄失了

问:我是销售方,发票被快递寄失了,应该怎么办?要处罚多少钱?


答: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接下来看您是普票还是转票丢失,若是普票丢失可将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给购买方;若是专票丢失,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第四条规定进行处理。 2、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具体罚多少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发布时间:2020-03-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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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

问:我们公司1、2月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派遣服务是否属于本次新冠肺炎税收优惠政策中的“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这一规定?


答:具体可参考财税【2016】36号文件中关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定义。


谢谢。根据指引,劳务派遣应该是属于“销售服务-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里面,所以就不属于生活服务了。

发布时间:2020-03-0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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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商家是否无法开具发票

海外商家是否无法开具发票

问:

去年在某电商平台的某海外旗舰店买了护肤品,现在想补开发票,但是对方一直在用“因为是海外商家所以无法提供发票”来敷衍人,让对方说具体理由也是重复上面的话。但是我打电话咨询过相关人员对方说海外商家也是可以开普通发票的。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


答:

海外商家开具的发票(Invoice)跟我们的发票是有点不一样的,海外商家的所谓发票,是没有经过所在国税务部门同一样式统一监制的,通常只是在A4纸上打印一张类似收款收据的凭据,但即使是这样,他们当然是可以开具这种Invoice给你的。

发布时间:2020-03-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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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籍自然人能否适应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香港籍自然人能否适应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问:港籍自然人在国内购置写字楼用于出租,每月需到税局前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知外籍自然人不适应该政策,房产税需按12%缴纳。(财税〔2019〕1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三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四条等规定,自然人(即其他个人)可以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落实文件中作出特殊规定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0-03-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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