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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非本公司员工,为本公司业务发生差旅费报销

非本公司员工,为本公司业务发生差旅费报销

非本公司员工,为本公司业务发生差旅费报销,1、该差旅费在所得税汇算税前扣除时是否可以全额抵扣?2、该差旅费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3、税法依据是?


1、纳税人如果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并且可以取得你公司抬头的发票则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2、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企业为委托的外单位人员承担的住宿费,属于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公司收到发票明细开式齿轮油和合成烃重负荷齿轮油开具的税收编码均为“化学试剂助剂”,请问这2类油品是否属于成品油范围,必须从成品油模块开具吗?

公司收到发票明细开式齿轮油和合成烃重负荷齿轮油开具的税收编码均为“化学试剂助剂”,请问这2类油品是否属于成品油范围,必须从成品油模块开具吗?

我公司收到发票明细开式齿轮油和合成烃重负荷齿轮油开具的税收编码均为“化学试剂助剂”,请问这2类油品是否属于成品油范围,必须从成品油模块开具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一)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销售即食海参的适用税率及相关政策

销售即食海参的适用税率及相关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二、动物类(一)水产品
    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因此,即食海参不在上述农产品范围内,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按3%征收率缴纳,一般纳税人应按13%税率缴纳。
    综上所述,请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办税百问

小规模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代缴水电费如何开发票

小规模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代缴水电费如何开发票

我司是一家小规模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业主的水费、业主所承担的分摊的水费、电费、其他维修需业主分摊的费用均为代收代付形式,对以上费用该如何开具不征税发票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1、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的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规定,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的规定,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您司根据上述文件结合实际发生的经营行为如实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超标的福利费要补缴个人所得税吗?

超标的福利费要补缴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件规定,近据一些地区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说的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由于缺乏明确的范围,在实际执行中难以具体界定,各地掌握尺度不一,须统一明确规定,以利执行。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发行债券及股票产生的承销手续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金可以抵扣嘛

发行债券及股票产生的承销手续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金可以抵扣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贵司描述,经营过程中取得的进项发票,如不属于上述规定不得抵扣范围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劳务派遣小微企业从业人数确定问题

劳务派遣小微企业从业人数确定问题

我公司属于劳务派遣公司,2018年度我公司自有管理人员5人,向本市一煤矿派遣工人294人,依据财税〔2018〕77号文件第二条通知“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前在总局组织的培训老师讲所得税汇算时,老师曾讲到进行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时,上述294人应算入实际用工的该煤矿,我公司应按自有管理人员5人判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请问,该294人派遣用工在进行判定小型微利企业时,是否受工资由哪一方发放影响?(比如,劳务派遣工人工资直接由矿上发放,则我公司进行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时可将上述人员减除,劳务派遣工人工资由矿上支付给我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则我公司进行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时不可将上述人员减除)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劳务报酬的增值税和附加税是由本人去税务缴交并开票的吗?

劳务报酬的增值税和附加税是由本人去税务缴交并开票的吗?

1、劳务报酬的增值税和附加税是由本人去税务缴交并开票的吗?

2、劳务报酬的个税每月预扣时按的是劳务报酬税率表,那么年度汇算清缴时是否会按综合所得税率表进行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1、个人代开劳务报酬发票,在开具发票时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费。

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第八条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股权激励如何缴交资金账簿印花税

股权激励如何缴交资金账簿印花税

 我司将限制性股票奖励给员工,同时每月计提费用和资本公积,奖励时约定业绩增长指标。如果业绩指标达成则限制性股票生效,如果业绩未达成将冲回本年计提的费用和资本公积同时收回限制性股票。此项业务导致我司每个月的资本公积都在增长,同时如果年末业绩未达标则一次性冲回失效部分本年计提的所有资本公积。根据国税发[1994]25号,资金账簿按照“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我司该如何缴交印花税?是否可以直接按照年度来缴交?如果按照月度来缴交导致每个月资金账簿金额都在变动,缴交印花税,同时年末一次冲回资本公积是否又需要申请退回本年缴交的资金账目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印花税  

办税百问

委托代销业务开票问题

委托代销业务开票问题

我司作为受托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代销商品,同时按照销售情况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如果未完成销售剩余货物有权退回委托方,我司代销之后从终端客户收取款项后扣下手续费剩余款项转给委托方,请问此情况下应如何开票?

1.由委托方给我司开具货物发票,我司再给终端客户开具货物发票,同时我司再给委托方开具代销手续费发票?

2.直接由委托方给终端客户开具货物发票,我司只需要根据手续费开具代销服务发票给委托方即可?

3.没有明确规定,由合同约定开票方式即可?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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