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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销售分公司的这种包装行为算不算加工生产,交不交消费税呢?请问有相关的解释文件吗?

销售分公司的这种包装行为算不算加工生产,交不交消费税呢?请问有相关的解释文件吗?

我单位是一酒类生产企业,下面设有一个销售分公司,生产企业生产单瓶酒(裸装,只装瓶,其他标签纸盒纸箱等外包装都没有])销售给销售分公司,由销售分公司购入标签、纸盒、纸箱等进行包装(可能几瓶装一箱),请问,销售分公司的这种包装行为算不算加工生产,交不交消费税呢?请问有相关的解释文件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我在拍卖到标的房屋过程中,涉及哪些税费缴纳

我在拍卖到标的房屋过程中,涉及哪些税费缴纳

在司法公开拍卖网站看到房屋一套,地点是未央区。据了解,前手出卖人(即被执行人)因未缴纳大修基金,未办理房产证,标的房屋当前因出卖人有购房贷款在银行抵押。请问:我在拍卖到标的房屋过程中,涉及哪些税费缴纳。


(一)个人转让住房(转让方)涉及以下税款:

    1.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第五条规定,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1)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2)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软件产品费用,技术成果转让费用加计扣除问题

软件产品费用,技术成果转让费用加计扣除问题

有一个政策是关于发生后,相关费用次年可以加计扣除一定的比率的,是首套软件产品销售还是技术转让成果方面的,想了解一下


如您来文所述指的是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相关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另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的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此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的规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上述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因此,详细建议您可查看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财税2015年78号文件,对炼钢炉料30%即征即退那一项,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第4条,“纳税人应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的相关规定”如何界定?

财税2015年78号文件,对炼钢炉料30%即征即退那一项,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第4条,“纳税人应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的相关规定”如何界定?

财税2015年78号文件,对炼钢炉料30%即征即退那一项,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第4条,“纳税人应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的相关规定”如何界定?当地工信部门对照工信部公告2016年74号公告附件1《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实地核实对照后,出具了符合准入条件的证明可以吗?


  符合备案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 如需享受相应税收减免, 应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收减免备案。

  办理材料: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企业所得税下,固定资产类别有一类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此类别定义是什么,具体包括哪些固定资产举例说明。

企业所得税下,固定资产类别有一类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此类别定义是什么,具体包括哪些固定资产举例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文件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暂无关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此类定义的专门文件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发票税率与合同税率不一样,消费者是否可以要求退回开发商多预收的税款

发票税率与合同税率不一样,消费者是否可以要求退回开发商多预收的税款

2017年4月买的房子,合同约定了预收金额、预收税额以及预收税率11%,因为开发商延迟交房,到2019年5月交房时税率已降至9%;开发商开出的发票是9%的税率,票面的金额和税额与合同约定的不一致,那么作为购房者我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回当初多预收的税额?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二)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税率为11%:……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主营生产销售混凝土,并进行了简易征收备案。我公司提供主材并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混凝土,再销售给客户,请问我们公司给客户是开具13%还是3%的发票呢?

一般纳税人,主营生产销售混凝土,并进行了简易征收备案。我公司提供主材并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混凝土,再销售给客户,请问我们公司给客户是开具13%还是3%的发票呢?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主营生产销售混凝土,并进行了简易征收备案。我公司提供主材并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混凝土,再销售给客户,请问我们公司给客户是开具13%还是3%的发票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我每月收入只有3千左右,达不到每月5千元收入,请问能从红利中申报减免红利?

我每月收入只有3千左右,达不到每月5千元收入,请问能从红利中申报减免红利?

我有公司内部股23万左右,转让后扣红利3万多,但我每月收入只有3千左右,达不到每月5千元收入,请问能从红利中申报减免红利?


不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自然人长期代理销售房产,收取代理佣金,没有办理工商注册,是否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享受10万以内免征

自然人长期代理销售房产,收取代理佣金,没有办理工商注册,是否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享受10万以内免征

自然人长期代理销售房产,收取代理佣金,没有办理工商注册,是否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享受10万以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通过水发工艺加工的水发鱿鱼、水发猪肚、水发牛肚的商品税率是9%还是13%?

​通过水发工艺加工的水发鱿鱼、水发猪肚、水发牛肚的商品税率是9%还是13%?

通过水发工艺加工的水发鱿鱼、水发猪肚、水发牛肚的商品税率是9%还是13%?水发工艺指:使干品原料吸收水分,把其中的各种物质如蛋白质、纤维等软化,使其体积膨胀、增大,尽量恢复到新鲜时柔软而富有弹性的软嫩状态的过程。


您好,水发分为冷发和热发,经冷发(浸发、漂发)工艺流程的初级农产品仍属于农产品范围,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9%;经热发(煮发、蒸发等)工艺流程的初级农产品则不再属于农产品范围,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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