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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母子公司之间往来款是否需要计息缴纳税款

母子公司之间往来款是否需要计息缴纳税款

公司所属集团内一家关联公司发生的有资金往来,目前已有文件明确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现在想确定往来款企业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否有明确的文件规定?谢谢


    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 规定,第四十一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第四十七条 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发布时间:2021-03-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10月15日缴纳耕地占用税80万元,是不是土地使用税就该1年以后再缴纳,还是次月缴纳?

10月15日缴纳耕地占用税80万元,是不是土地使用税就该1年以后再缴纳,还是次月缴纳?

2019年9月6日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一块,交付日期是11月8日,10月15日缴纳耕地占用税80万元,是不是土地使用税就该1年以后再缴纳,还是次月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4号)及解读规定: 

    对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公告如下:

  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纳税人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2021-03-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印制台历、笔记本取得的专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印制台历、笔记本取得的专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请问:1、我司印制2020年的台历、笔记本送给客户,取得印刷公司开具的专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2、我司接待客户,发生的餐费、住宿费,取得专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期待您的说细解答,谢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如属于允许抵扣的范围且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可予以抵扣进项税额。如用于上述不得抵扣范围或没有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的则不可抵扣。如无法自行判断,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由其依法进行核定。

发布时间:2021-03-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因朋友特别继续该物品,朋友已1200元价格从我手里买走了,这个环节我个人是否需要缴纳相关税费?

因朋友特别继续该物品,朋友已1200元价格从我手里买走了,这个环节我个人是否需要缴纳相关税费?

举例。个人从电商平台花费1000元买到的物品,电商平台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朋友特别继续该物品,朋友已1200元价格从我手里买走了,这个环节我个人是否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如果需要缴税,需要缴纳什么税种呢,具体比例能否告知?


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3-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罚金是按专管员自己的意愿打出来的吗?虽然是2000元以内但我觉得酌情罚款就好,这到好 上来就是900

罚金是按专管员自己的意愿打出来的吗?虽然是2000元以内但我觉得酌情罚款就好,这到好  上来就是900

刚注册的一个合作社,10月25号到税局报备,11月18日接到电话个人所得税未申报,19日到税务专管员处处理,因第一次去报备办税人员没有说告知专管员和所属片区,银行账户未开立, 被专管员告知需要缴纳罚金,和专管员说了原因打出的罚单900元

下午我办理另外一家合作社,所属片区不同专管员也不同,10月23号报备,其它条件完全一致,专管员给出的罚金50元 

 罚金是按专管员自己的意愿打出来的吗?虽然是2000元以内但我觉得酌情罚款就好,这到好  上来就是900

发布时间:2021-03-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公司主营室内外装饰装修,承接的软装工程 发票开具适用税率是按13%销售货物还是建筑劳务9%?

公司主营室内外装饰装修,承接的软装工程 发票开具适用税率是按13%销售货物还是建筑劳务9%?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四)建筑服务。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4.装饰服务。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附件2:……一、……(一)兼营。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七)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发布时间:2021-03-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独立地下停车场是否计征房产税的请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独立地下停车场是否计征房产税的请示

我公司是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我公司在小区内有一处独立的地下停车场(非人防工程,有产权),目前还未出租出售。请问我公司的地下停车场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

  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发布时间:2021-03-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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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董事、监事在外单位交社保且领取工资薪金,公司董事、监事再到本单位只领取工资薪金不交社保,是否合法

小公司董事、监事在外单位交社保且领取工资薪金,公司董事、监事再到本单位只领取工资薪金不交社保,是否合法

小公司董事、监事在外单位交社保且领取工资薪金,公司董事、监事再到本单位只领取工资薪金不交社保,是否合法。若按劳务报酬领取报酬,是否要每个月开劳务发票。董事费、监事费,是否可以与人工费开在一张劳务发票上。


第一,关于“小公司董事、监事在外单位交社保且领取工资薪金,公司董事、监事再到本单位只领取工资薪金不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范围,由当地人社部门来认定。

第二,需要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代开发票环节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8号)文件规定,现就湖北省代开发票环节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1-03-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安置区建设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是否享受减免政策?

安置区建设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是否享受减免政策?

您好,我是郑州市高新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正在参与合村并城改造项目,本次改造涉及多个安置房建设项目。请问一下我们安置区建设涉及的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是否减免?谢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规定,第一条 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第六条 本通知所称棚户区是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具体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棚户区改造是指列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规划或年度改造计划的改造项目;改造安置住房是指相关部门和单位与棚户区被征收人签订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中明确用于安置被征收人的住房或通过改建、扩建、翻建等方式实施改造的住房。……

发布时间:2021-03-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有些供货商提供的货物有质量问题,我公司自行维修后找供货商进行索赔及罚款,这种索赔款 我公司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有些供货商提供的货物有质量问题,我公司自行维修后找供货商进行索赔及罚款,这种索赔款 我公司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公司属于生产型企业,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有些供货商提供的货物有质量问题,我公司自行维修后找供货商进行索赔及罚款,这种索赔款 我公司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因此,购买方向销售方单独收取的违约金、补偿款、罚款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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