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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个人向公司出租商铺约定个人的税费需公司承担,这部分税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是否出租方个人的完税证明就能够入账?

个人向公司出租商铺约定个人的税费需公司承担,这部分税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是否出租方个人的完税证明就能够入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如果合同约定各项税费由租赁方承担的,则出租方实际取得的出租所得为“租金收入+各项税费(不含增值税)”,应以此作为计算依据。 完税并开具发票后承租方可按规定税前列支。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发生抢险费用另外结算。”请问该项业务属于哪一税目,税率多少

发生抢险费用另外结算。”请问该项业务属于哪一税目,税率多少

我公司签订的应急抢险服务协议,服务内容“为应急抢险前的准备费用,主要为人员、机具备用费等费用。发生抢险费用另外结算。”请问该项业务属于哪一税目,税率多少


    根据 财税〔2016〕36号 (六)现代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 (4)打捞救助服务,是指提供船舶人员救助、船舶财产救助、水上救助和沉船沉物打捞服务的业务活动。

9.其他现代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是指除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和商务辅助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一般纳税人

超过500万元转为一般纳税人,请问是含税还是不含税销售额?

超过500万元转为一般纳税人,请问是含税还是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新的综合服务平台中除了红冲作废失控的发票不能勾选,还有一种是管理状态为非正常也不能勾选

新的综合服务平台中除了红冲作废失控的发票不能勾选,还有一种是管理状态为非正常也不能勾选

请问新的综合服务平台中除了红冲作废失控的发票不能勾选,还有一种是管理状态为非正常也不能勾选,请问管理状态是非正常的发票指哪些情况?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一)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纳税人的子女2019年7月全日制硕士毕业,9月就读全日制博士学历,请问子女教育扣除信息如何填写?

纳税人的子女2019年7月全日制硕士毕业,9月就读全日制博士学历,请问子女教育扣除信息如何填写?

我单位员工的子女2019年7月全日制硕士毕业,9月就读全日制博士学历,前期填写子女教育扣除信息起始日期为2019年1月,终止日期为2023年7月,系统提示学籍有误,请指导该如何填写?


    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无需填写。

    个人从填报的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不能再继续享受该子女的此项扣除。

    一个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学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以分两行,分别填写前后两个阶段的受教育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财务人员离职,公司不变更办税人怎么办?

财务人员离职,公司不变更办税人怎么办?

    纳税人涉及税务登记的实名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的,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纳税人未及时变更办税人员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办税人员(不包括法定代表人)提供的个人声明等相关资料,解除其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  

发布时间:2021-03-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境外供应商要求本公司直接支付货款至其委托收款的境内个人账户,这样是否可行?

境外供应商要求本公司直接支付货款至其委托收款的境内个人账户,这样是否可行?

境外供应商要求本公司直接支付货款至其委托收款的境内个人账户,这样是否可行?如果可行,这种情况下,若涉及增值税及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是本公司还是该境内账户持有人,与该持有人是否为中国居民有无关系?个人跟公司的扣缴比例分别是多少?


一、正常贸易建议走正常的结算途经。

二、您提到的是“境外供应商”,应是货物进口一类的业务,涉及进口货物的具体进口涉及缴纳的税款可联系海关核实。


发布时间:2021-03-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公司从境外取得的境外会展费发票怎么样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否需要备案,如需要备案,要怎样操作?

公司从境外取得的境外会展费发票怎么样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否需要备案,如需要备案,要怎样操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三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发布时间:2021-03-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二手房交易中个人所得税到底该不该交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二手房交易中个人所得税到底该不该交

我叫黄菊枝,岳阳市人,身份证号:43062119xxx2722,联系电话18773009xx;今年11月份我购买一套二手房,该房是房主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该套房原房主签订合同日期为2010年10月30日,办理入户手续是2012年(这些都可以通过物业查询得到),但是,办理房产证为2017年。(因为政府与开发商原因),根据财税字[1999]278号文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该套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在办理过户手续中,岳阳市政务大厅税务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国税发[2007]33号,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后来我在网上找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8号《关于个人转让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判定购房时间问题的公告》,公告称:个人转让住房,因产权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下同),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购买住房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视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注明时间,据以确定纳税人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是政务中心工作人员仍旧不为我免税,我就不明白了:我购买的房子产权明确,不可能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但是有相关物业和水电部门的交费纪录,为什么不能就不能证明是自住5年呢?现在政府跑改工作和不忘初心主题教育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政府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为民办实事难道会有错?恳请总局为我回复此次交易中个人所得税的到底该不该免征。不胜感激!

发布时间:2021-03-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免增税普通发票能否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免增税普通发票能否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问 我们单位是一家物业公司购买了一批苗木 用于小区绿化 然后收到了一张免增税普通发票 作为一般纳税人 我们收到类似的免增税的普通发票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发布时间:2021-03-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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