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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与普惠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相比,今年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主要有什么变化?

与普惠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相比,今年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主要有什么变化?

  按照现行规定,除房地产、烟草、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娱乐业等行业外,其他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都可以按75%的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这项政策实施以来,对于鼓励企业研发投入、支持技术创新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政策文件去年底到期,按照国务院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将这项优惠政策延长到2023年底。同时,在此项优惠政策基础上,加大了对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优惠力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这对制造业企业是一个重大减税利好,以此引导制造业企业更多地投入研发活动。

发布时间:2021-05-1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工商知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出台的背景是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出台的背景是啥?

  “十三五”以来,税务机关不断加大贯彻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力度,政策效应得以有效发挥,成为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政策工具。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财政部、税务总局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先后印发了《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规定,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并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同时允许企业在10月份办理第三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选择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优惠,进一步加大了优惠力度,鼓励企业不断增加研发投入。

发布时间:2021-05-1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根据财税2021 12号文,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100万的部分,可以再享受减半优惠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享受吗?

根据财税2021 12号文,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100万的部分,可以再享受减半优惠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享受吗?

根据财税2021 12号文,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100万的部分,可以再享受减半优惠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享受吗?谢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第一、二条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个体工商户也是享受月销售额不超15万季销售额不超45万免征增值税吗?

个体工商户也是享受月销售额不超15万季销售额不超45万免征增值税吗?

    根据《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一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若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上述政策。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政策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政策

 根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请问:假如我是符合条件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我既有工资薪金(综合所得),又有经营所得,那么我是否这两项均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呢。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个人独资企业是否能 享受这次所得税减免优惠

个人独资企业是否能 享受这次所得税减免优惠

最近,国家制定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经营所得减半征收政策,请问个人独资企业能否享受这次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财政部2020年25号文问题

财政部2020年25号文问题

 1、根据财政部2020年25号文,增值税予以减免,对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否减征?
2、根据税务总局2021年7号文,2020-25号文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两文对于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只2021年12月31日,该文到期后。财税2019-46号文,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是否继续执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至2024年12月31日是否按照减半征收?

 

发布时间:2021-04-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2020年12月31日到期政策是否继续有效咨询

2020年12月31日到期政策是否继续有效咨询

  目前没有文件规定财税[2018]17号、财税[2018]57号继续有效。

发布时间:2021-04-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内蒙古自治区预征土地增值税时是否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内蒙古自治区预征土地增值税时是否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内蒙古自治区预征土地增值税时是否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21〕2号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区分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3月29日的答复没有明确。

 

    现有有效文件中没有规定我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具体划分标准,正式区分的新文件还未出台,建议具体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发布时间:2021-04-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财税2018第17号文件现在还可以延续使用吗

财税2018第17号文件现在还可以延续使用吗

财税2018第17号文件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划转有关契税的问题,现在还可以延续使用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年第17号)规定,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该文件已执行到期。如果后续出台相关的文件,建议及时关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官网及官方微信,最新政策会及时发布。

发布时间:2021-04-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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