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房产税
办税百问

房地产企业取得利息收入开具发票增值税能否用取得的进项税抵扣

房地产企业取得利息收入开具发票增值税能否用取得的进项税抵扣

我是一家房地产企业,目前项目未交房,我公司取得一笔借款利息收入,已开具发票,该笔利息收入应交的增值税可以用我公司取得的进项税抵扣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  “ 一、销售服务…..(五)金融服务…..1.贷款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3-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纳税知识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能否免税的问题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能否免税的问题

相应土地或房屋没登记在民办学校名下,而是登记在第三方公司名下(学校的投资方名下),但民办学校实际在使用,对于这样的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能免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二、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办税百问

商业企业自有办公房屋如何征收房产税?自有房屋征收房产税是否只需缴纳一次,还是每年都要缴纳?

商业企业自有办公房屋如何征收房产税?自有房屋征收房产税是否只需缴纳一次,还是每年都要缴纳?

1、商业企业自有办公房屋如何征收房产税?自有房屋征收房产税是否只需缴纳一次,还是每年都要缴纳?

2、商业企业租赁办公房屋如何征收房产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办税百问

我公司为商业企业,请问办公用房屋的房产税是如何计算缴纳的?

我公司为商业企业,请问办公用房屋的房产税是如何计算缴纳的?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办税百问

转租写字楼、商品房是否要缴纳房产税?

转租写字楼、商品房是否要缴纳房产税?

我公司将承租的写字楼、商品房又转租出去,所收取的租金是否还要缴纳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由于转租者不是产权所有人,因此对转租者取得的房产转租收入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转租,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纳税知识

山东省农林牧用房是否征收房产税?

山东省农林牧用房是否征收房产税?

山东省养猪养鸡用的高标准的房产是否征收房产税?江苏省出台文件明确对农林牧渔业用房屋,暂不征收房产税。山东省是否出台这方面的税收优惠文件?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规定:“十一、关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解释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办税百问

商品储备公司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免税范围界定

商品储备公司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免税范围界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规定:“二、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本公告所称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者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

  四、承担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包括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直属库,以及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国家储备糖库、国家储备肉库。

发布时间:2021-02-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办税百问

武汉市房产税征收问题

武汉市房产税征收问题

 武汉市区企业自用房产从价计征房产税时,目前房产减除比例是多少?《湖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鄂政发[1987]64号)中的规定“企业的职工住宅,暂减半征收房产税”目前是否仍使用?地下建筑物目前计入应税房产原值的比例是多少?目前武汉市适用的房产税政策主要有哪些?哪里可以查看政策原文?烦请解答,谢谢!

回复如下:
第一,武汉市房产税扣除比例是25%。具体文件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第二,《湖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鄂政发〔1987〕64号)中的规定“企业的职工住宅,暂减半征收房产税”目前仍然适用。
第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 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第四,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首页——12366纳税服务平台——涉税专业服务——涉税知识库——财税智库——法规库——“请输入关键字”处,输入“武汉市”空格“房产税”——点击搜索按钮。

发布时间:2021-02-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办税百问

请问改处房产缴交自用部分房产税时,从几月开始按新的价值计算

请问改处房产缴交自用部分房产税时,从几月开始按新的价值计算

您好,请问我公司一处房产用于出租,未租部分自用,19年1月房屋改造,19年6月公司收到验收单据未交财务,19年7月财务收到验收单,并于7月将改造支出加入该房产原值,登记入账。请问改处房产缴交自用部分房产税时,从几月开始按新的价值计算


根据《福建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 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如下:

......

(二)纳税人新建、扩建、改建、调入、调出、买卖、拆除房屋等,均从变更、转移、竣工或使用之次月起调整房产原值。”请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1-02-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办税百问

房产税土地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土地税优惠政策

最近,财政部发布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租赁我公司的仓库,储存中央储备粮,我公司是否享受房产税土地税减免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业务发展,现将部分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以下简称商品储备业务)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发布时间:2021-02-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