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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吗?按多少税率计提。

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吗?按多少税率计提。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一、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3%、9%。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请问个人参加企业组织的比赛获得奖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请问个人参加企业组织的比赛获得奖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请问个人参加企业组织的比赛获得奖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企业要求我们开具增值税发票,让我们持身份证原件去税务局开增值税劳务费发票,然后寄给企业,企业之后打给我们扣除20%偶然所得税之后的奖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母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全资子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母子公司之间无偿划转土地使用权是否缴纳增值税?

母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全资子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母子公司之间无偿划转土地使用权是否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同时第十一条规定:“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经济利益。”

  基于以上税收政策的规定,母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全资子公司换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行为属于有偿取得“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应按有偿销售无形资产行为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属于上述情形都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我公司的搬迁属于政策性拆迁,政府与我公司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中土地和房屋的补偿款没有分开,请问地上的房屋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我公司的搬迁属于政策性拆迁,政府与我公司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中土地和房屋的补偿款没有分开,请问地上的房屋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老师您好:我公司的搬迁属于政策性拆迁,政府与我公司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中土地和房屋的补偿款没有分开,请问地上的房屋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请问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如何确定?

请问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如何确定?

外商独资企业(非房地产企业)于1992年在同安开发区自建厂房办公楼,自用。现准备出售厂房和办公楼,请问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如何确定?是按照当时入账价值确定呢?还是要按重置成本确定。如果按历史入账价值确定扣除项目,需要提供当时的原始发票吗?还是按其他方式确定扣除项目?谢谢!


   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转让自建厂房办公楼等旧房的,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项目金额包括以下几项: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取得土地的历史成本(即支付给政府相关部门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2.旧房及建筑物(即地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金额按转让时的旧房及建筑物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计算;3.评估旧房及建筑物评估价格时对外支付的评估费用;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包括转让旧房所支付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是否能以购入在建工程中的不同类型房屋价格直接作为扣除项目?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是否能以购入在建工程中的不同类型房屋价格直接作为扣除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在建工程后继续开发,如果该在建工程购入时已明确不同类型的房屋的价格(如住宅、商铺);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是否能以购入在建工程中的不同类型房屋价格直接作为扣除项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6号)“二、扣除项目的计算分摊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清算单位或开发产品类型,采用受益和配比的分配原则,计算分摊扣除项目。对按照税收规定属于可直接计入的扣除项目,应直接计入清算单位或开发产品类型的扣除项目;对属于多个清算单位或开发产品类型共同发生的扣除项目,应按以下原则计算分摊:……(二)对一个清算单位中的不同类型房地产开发产品应分别计算增值额的,对其共同发生的扣除项目,按照建筑面积法进行分摊。……四、购买在建项目进行继续建设再转让的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后,继续投入资金进行后续建设,达到销售条件进行商品房销售的,其购买在建项目所支付的价款及税金允许扣除,但不得作为土地成本和房地产开发成本加计20%扣除以及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比例计算扣除的基数。后续建设支出的扣除项目处理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条相关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用于集体福利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直接根据票面总额计入当期费用,还是需要认证后再做转出处理

用于集体福利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直接根据票面总额计入当期费用,还是需要认证后再做转出处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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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2%手续费返还是否缴纳增值税

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2%手续费返还是否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1、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根据上文附录《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因此,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取得的手续费返还需按上述规定如实申报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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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和交付期间增值税税率变动及契税变化的适用政策!

商品房预售和交付期间增值税税率变动及契税变化的适用政策!

房地产企业开发一处房地产项目,于2017年将自行开发的一处商品房预售给业主,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主合同约定房屋总价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单价,按照当时的营改增过渡期政策指引在补充协议对总房价按增值税税率11%拆分不含税价金额和增值税金额进行罗列表述,同时约定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该项目与2019年11月交付,因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4月和2019年5月对增值税税率两次调整,目前增值税税率为9%,房地产企业在交付时按照9%增值税税率开具发票给业主,导致发票不含税金额高于合同补充协议中列示的不含税金额,从而引起业主办产证时应缴纳的契税相应增加。但业主认为房地产企业应按11%的增值税税率开具,业主按此不含税金额缴纳契税即可。请问:房地产企业在交付时开具9%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税收政策?业主要求按11%开具发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因增值税税率下调,导致的不含税金额增加,从而引起业主缴纳契税金额增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请就上述3个问题,给予税收政策解答!谢谢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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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否可以扣除土地成本,实行差额纳税,收到预收款要不要预缴,如果预缴按多少税率预缴?

增值税是否可以扣除土地成本,实行差额纳税,收到预收款要不要预缴,如果预缴按多少税率预缴?

我公司是一家科技园区公司,主营园区开发,运营,房屋销售、租赁。没有房地产企业资质,也不实行预售制度。我公司在出售建成的厂房时,目前与当地沟通:1、厂房分割直接出售给客户;2、如果不能直接出售,那么产证需要办给自已,然后再办给户;                                     请问:第一种方式,增值税是否可以扣除土地成本,实行差额纳税,收到预收款要不要预缴,如果预缴按多少税率预缴?土地增值税是否可以按土地成本加开发成本加计扣除?第二种方式下,增值税及土地增值税又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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