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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配备操作人员的建筑施工设备租赁业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设备租赁企业提供配备人员的设备租赁业务是否需要办理外经证到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总包方是否可以抵扣分包款

配备操作人员的建筑施工设备租赁业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设备租赁企业提供配备人员的设备租赁业务是否需要办理外经证到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总包方是否可以抵扣分包款

配备操作人员的建筑施工设备租赁业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设备租赁企业提供配备人员的设备租赁业务是否需要办理外经证到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总包方是否可以抵扣分包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

发布时间:2021-10-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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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企业,收到绿化费用发票,发票未备注工程所在地及项目名称,是否影响土增汇算清缴?如果影响,对方企业因如何重新开具?

建安企业,收到绿化费用发票,发票未备注工程所在地及项目名称,是否影响土增汇算清缴?如果影响,对方企业因如何重新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五条规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
    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第二章 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第一节 纳税人开具发票基本规定
   十六、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十七、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发布时间:2021-10-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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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自己开设石料厂,用于本项目,不对外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施工企业自己开设石料厂,用于本项目,不对外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第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发布时间:2021-10-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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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地方政府对乘用车生产企业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按照销售收入2%给予奖励,该奖励是否适用上述文件需交纳增值税?

如地方政府对乘用车生产企业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按照销售收入2%给予奖励,该奖励是否适用上述文件需交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地方政府对乘用车生产企业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按照销售收入2%给予奖励,该奖励是否适用上述文件需交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10-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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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后收到的面积补差是否要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清算后收到的面积补差是否要交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确认的问题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发布时间:2021-10-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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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给我单位开具的6-12月份分期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在一般纳税人期间抵扣进项税额?

甲方给我单位开具的6-12月份分期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在一般纳税人期间抵扣进项税额?

您好,我单位与甲方签订设备购买合同,合同约定按月分期付款,设备在第一期付款时交付到我单位,付款期限为12个月,1-5月我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6-12月转为一般纳税身份,请问甲方给我单位开具的6-12月份分期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在一般纳税人期间抵扣进项税额?政策依据,我单位已是一般纳税人,且根据2016年36号文规定不属于不得抵扣情形,是否就可以抵扣了呢?

发布时间:2021-10-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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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房子租给国内企业,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请问代扣代缴增值税后,如何提供发票,窗口代开?还是不用发票,用完成证明列账。

外籍人,房子租给国内企业,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请问代扣代缴增值税后,如何提供发票,窗口代开?还是不用发票,用完成证明列账。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1-10-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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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房产出租员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自有房产出租员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我公司将自有房产出租给内部职工作为宿舍,收取的租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是否可以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的规定:“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的第(三)点,从而认为企业为聘用员工提供的不动产租赁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10-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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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否享受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请问是否享受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我公司主行业是通信工程,经营内容其中小部分涉及餐饮业务,问题一:请问是否享受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问题二:餐饮业务若开免税普票,该餐饮项目成本支出也是普票,是否还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若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其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请解答,谢谢。

发布时间:2021-10-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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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间投资签订的国有土地一级开发协议以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是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社会民间投资签订的国有土地一级开发协议以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是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五)项金融服务的规定,贷款服务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问题:政府与社会民间投资签订的国有土地一级开发协议约定:社会民间投资者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基准利率上浮30%固定利润,是否应按照贷款服务只针对收取利息部分缴纳增值税?无须按照全部投入的资金加利息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10-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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