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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

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

请问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流程要怎走,谢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附件〈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抵扣手续。

  二、纳税人申请办理抵扣时,应报送如下资料:

  (一)《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二)《已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清单》。

发布时间:2021-01-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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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断缴一个月,如何补缴

社保断缴一个月,如何补缴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18年有把户口迁至厦门翔安落户。我18年7月31号从A公司辞职,但是A公司的人事因为失误,把我的社保于2018年7月就断缴了,也就是2018年7月份的社保,我没有缴纳。2018年8月之至今,我一直在B公司上班,都有缴纳社保。

      我想问一下,我的2018年7月份的社保可以补缴吗?该如何操作呢?我是一直有工作,只是A公司的人事失误操作,导致没缴纳社保。请领导帮我回答一下,谢谢!

发布时间:2021-01-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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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2016年7月份个税申报明细要在哪里查询呢?

请问2016年7月份个税申报明细要在哪里查询呢?

扣缴客户端升级后有“2018年”和“2019年”两种版本模式,“2018年”的版本模式可用于查询2018年及之前的数据,以及进行税款所属期2018年及以前的申报(含更正申报)。因此,您可以将客户端切换至2018年版本,点击功能菜单栏的“查询统计-申报明细查询”进行查询2016年7月份的申报明细。

发布时间:2021-01-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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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企业,公司法人(董事长)很少在厦门公司申报个税是按非居民申报,还是以居民申报

台湾企业,公司法人(董事长)很少在厦门公司申报个税是按非居民申报,还是以居民申报

您好!请教一下,我们是台湾企业,我们公司法人(董事长)很少在厦门公司,公司有台干宿舍,请问申报个税是按非居民申报,还是以居民申报。谢谢!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若该台籍人员在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则适用非居民政策申报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1-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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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预付厂商设备款不开发票咨询

​公司预付厂商设备款不开发票咨询

公司预付厂商设备款,因设备不符合要求,无法验收,现要求厂商开具预付款发票,但厂商以没有进项为由,迟迟不开票,请问如果我们到税务举报,税务局是否受理。谢谢!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1-01-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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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排污权转让需开具发票吗?对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有要求?

公司排污权转让需开具发票吗?对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有要求?

我公司排污权转让给a公司,向a公司收款,需要开具发票(项目名称:排污权使用费)给a公司。请问我公司可以开具发票给a公司吗?开具此项发票我公司经营范围需要包含哪项项目才能开具吗?


上述情况,你司可开具“无形资产转让”税目的发票。若你司上述转让行为是长期经营性行为,建议向工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

发布时间:2021-01-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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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工程需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跨省异地工程需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跨省异地工程需不需要在厦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之前预缴是不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的,3月预缴被告知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能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三、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发布时间:2021-01-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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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特殊重组的清税需要第三方机构对公司进行评估的评估报告吗?

企业特殊重组的清税需要第三方机构对公司进行评估的评估报告吗?

我公司有个全资子公司在浙江省嘉兴市,现需对该公司吸收合并,税务上属于特殊重组事项,该公司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延续到吸收方,问下在该公司办理税务注销清税的时候还需要第三方机构对公司进行评估的评估报告吗?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规定:“……  

发布时间:2021-01-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务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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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第二条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第三条规定,中小企业接受创业投资之后,经认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应自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起,计算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期限。该期限内中小企业接受创业投资后,企业规模超过中小企业标准,但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不影响创业投资企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2021-01-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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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企业印花税多缴问题

批发企业印花税多缴问题

你好,我是厦门集美一家批发企业,由于以前我公司是由一家代理记账公司记账申报,我们老板也不懂一些税收优惠,造成(厦税公告2018年第11号 有效) 发布后,我公司代理记账人员还是按购销金额100%申报缴纳印花税(可按60-80%核定)。也是近期我们才学习了解到最近厦门国税网站的《 厦税公告2018年第29号 有效》我们批发业可以按最低25%核定印花税。我是想问,我们2019年2月份以前按100%申报多交的印花税,可以在201903月份以后应交的印花税中抵免吗?

发布时间:2021-01-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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