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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失败! 这个征期您已经申报征收项目代码为的10104税种

申报失败! 这个征期您已经申报征收项目代码为的10104税种

在系统的。企业所得税(年度关联申报)有下表


2016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已保存)

2016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表单(已保存)

G000000《报告企业信息表》(已保存)

G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已保存)

G101000《关联关系表》

但我点申请提示:申报失败! 这个征期您已经申报征收项目代码为的10104税种,请您核实!


发布时间:2021-01-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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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公司是否可为个人代理人申请代开发票?

保险经纪公司是否可为个人代理人申请代开发票?

您好,我司是取得保监会许可证的保险经纪公司,我们会与很多个人代理人签订协议,他们取得佣金。我公司是否可按照税总公告2016年45号的规定,为这些个人保险代理人代开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三、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自行判断您的实际情况,按照文件规定处理。

发布时间:2021-01-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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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合同作废退回发票,发票退回,已缴增值税怎么办?

小规模纳税人合同作废退回发票,发票退回,已缴增值税怎么办?

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12月到税务局代开了增值税专票,现在由于合同作废了,客户将发票退回,已经跨年度的专票还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么?可以开的话要如何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已经交的增值税要怎么办?


1、已经跨年度的专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2、对方若已认证抵扣,由对方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交由你司,若对方未抵扣,票退回你司,由你司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你司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后到代开发票柜台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发布时间:2021-01-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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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核定征收问题

合伙企业核定征收问题

我司是有限合伙企业,2018年12月迁来山东。因我司虽设置账簿,但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2019年1月由山东主管税务机关按财税[2000]91号第七条的规定,对我司生产经营所得的进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但3月初接到山东主管税务机关取消核定的口头通知,并对1、2月收入按查账征收方式重新计算,请问,一年之内变更征收模式是否可以?我司是否应该继续核定征收?


非常抱歉,由于系统原因,导致您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提交的问题时间延迟,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现针对上述咨询问题进行答复。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该文件没有规定变更征收方式有关时间的限制。 企业按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发布时间:2021-01-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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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票如何在线查询真伪

汽车票如何在线查询真伪

2019.01.16张家港到无锡东站的汽车票,在江苏省国税局网站上查询不到信息。单位报销需要查询真伪,不知如何才能查到。


您好,1、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2、取得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jsgs.gov.cn),选择“公众服务”,电发票查验。

发布时间:2021-01-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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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跨年、跨月能否冲红重开的问题

电子发票跨年、跨月能否冲红重开的问题

我11月份在网上购买的物品,12月份广州的商家开具了电子发票,今年2月份发现自身原因,电子票信息填写有误,于是申请重开,被要求补缴10%的税点?商家的说法是,他们开票的时候已经交了税,而且跨年、跨月的都是不能冲红重开的,是否属实,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您的提问不够清晰。如您来文所述指的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则不可作废。如开具电子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发票。感谢您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1-01-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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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有个出租车标书,如果我把标书赠与家人需要纳税吗?如果要的话,都需要什么材料?

我自己有个出租车标书,如果我把标书赠与家人需要纳税吗?如果要的话,都需要什么材料?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2014年第4号)第四条规定,出租汽车公司的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

  出租汽车公司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采取查实征收方式,对挂靠、承包、租赁等各种形式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事运营的个体出租车,若未达起征点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转让标书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对计算出的税额达不到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对计算出的税额超过6,000元的,按计算出的税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1-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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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分立企业原股东向母公司企业转让股权是否受12个月限制

被分立企业原股东向母公司企业转让股权是否受12个月限制

1、A公司的股东分别为C公司和D公司,其中C是D的子公司。2、A公司采用存续分立,将部分资产分立给新设的B公司,分立后,B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且B公司的股东仍为C公司和D公司,持股比例一致。3、分立完成12个月以内,被分立企业A公司原股东C公司将持有的A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母公司D公司,请问,C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是否会影响A公司分立年度享受特殊性重组优惠政策?谢谢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五、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发布时间:2021-01-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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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等三方上购电影票影城是否需要给顾客开具发票

美团等三方上购电影票影城是否需要给顾客开具发票

我们是一家影城,顾客在美团淘票票等三方平台上购买的电影票,影城需要给开具发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1-01-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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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代扣代缴,2018年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如何申请返还

个税代扣代缴,2018年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如何申请返还

个税代扣代缴,2018年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如何申请返还,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需要哪些资料。是否可以网上申请。


您好!“三代”税款在2018年及以前入库的,按原规定执行,可申请三年以内的手续费;“三代”税款在2019年及以后入库的,按照财行〔2019〕11号规定,应由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

申请操作方法有两种:(1)纳税人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手续费结报里申请;(近三个月属期可采取该种方式申请)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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