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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合并以后,企业所得税经营所得没办法报(合伙企业),企业没有财产和行为税。

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合并以后,企业所得税经营所得没办法报(合伙企业),企业没有财产和行为税。

    为了方便纳税人申报,电子税务局新增“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入口,此功能是在财产行为税十税合一申报的基础上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功能。选择此入口进入后,可以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其他财产行为税一并申报。

发布时间:2021-11-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河南省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是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吗?这个政策的具体期限是?

河南省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是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吗?这个政策的具体期限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上述政策时涉及的具体征管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相关规定执行。……四、关于执行时间和其他事项 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第一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执行。……

发布时间:2021-11-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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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升值,我现有人民币可以兑换550万美元,那么由于汇率变动人民币升值产生多兑换50万美元是否要对境外投资者代扣企业所得税哪?​

人民币升值,我现有人民币可以兑换550万美元,那么由于汇率变动人民币升值产生多兑换50万美元是否要对境外投资者代扣企业所得税哪?​

 我是一家外资企业,2011年成立时注册资本美元500万美元,实收资本人民币4000万,由于公司成立以来业务没有开展起来,一直没有收入,现境外投资者要将企业注销,要将境外投资者本金以美元汇往境外,但现在是人民币升值,我现有人民币可以兑换550万美元,那么由于汇率变动人民币升值产生多兑换50万美元是否要对境外投资者代扣企业所得税哪?

发布时间:2021-11-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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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企业间无偿借贷的企业所得税该如何处理?

集团企业间无偿借贷的企业所得税该如何处理?
  1. 是否按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2.借出方是否能开零税率发票?3.借出方自行调增企业所得税收入以什么利率计算以及双方在进行所得税申报时该如何填报?

发布时间:2021-11-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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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售上市公司股票企业所得税有优惠政策吗?

企业出售上市公司股票企业所得税有优惠政策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三、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发布时间:2021-1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C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税后利润分红给合伙企业B,B按投资比例分给有限公司A,A取得该项收入还需要再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C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税后利润分红给合伙企业B,B按投资比例分给有限公司A,A取得该项收入还需要再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有限公司A,投资于合伙企业B,合伙企业B投资于有限公司C。
C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税后利润分红给合伙企业B,B按投资比例分给有限公司A,A取得该项收入还需要再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因此,企业投资于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若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1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假如我2021年采购安全生产专用设备1000万元,当年全额计提折旧1000万元,该1000万元是否可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假如我2021年采购安全生产专用设备1000万元,当年全额计提折旧1000万元,该1000万元是否可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会计上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在固定资产入账的同时,按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全额计提折旧,冲减专项储备。假如我2021年采购安全生产专用设备1000万元,当年全额计提折旧1000万元,该1000万元是否可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发布时间:2021-1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我司1-6月累计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万在接到我司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我司1-6月累计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万在接到我司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我司1-6月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1-9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为负的20万(-200000.00),税务部门是不是在10月份我司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后,将我司1-6月累计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万在接到我司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发布时间:2021-1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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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2020年度竣备交付年度结转收入成本,同时预提成本2亿元,次年7月份取得成本发票2.5亿元,是否可以追溯调整到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2020年度竣备交付年度结转收入成本,同时预提成本2亿元,次年7月份取得成本发票2.5亿元,是否可以追溯调整到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规定,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规定,第十一条 企业在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与扣除时,必须按规定区分期间费用和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与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第十三条 开发产品计税成本的核算应按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三十二条 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第三十四条 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计入计税成本,待实际取得合法凭据时,再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第三十五条 开发产品完工以后,企业可在完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选择确定计税成本核算的终止日,不得滞后。凡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完工年度未按规定结算计税成本,主管税务机关有权确定或核定其计税成本,据此进行纳税调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第十七条  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计入计税成本,待实际取得合法凭据时,再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企业以前年度应未取得发票的,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建议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具体事宜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发布时间:2021-1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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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企业支付展位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向境外企业支付展位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向境外企业支付展位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向国外公司支付在展会在国外举办的参展费用,需要替国外公司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1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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