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办税百问
办税百问

塔吊租赁分别核算安装和租赁,分别开票,合理吗?

塔吊租赁分别核算安装和租赁,分别开票,合理吗?

塔吊租赁,不配司机,通常是统开13%专票,可以分别核算,进场退场按建筑服务/安装服务适用9%税率开票,安装好的塔吊再单独核算租赁按13%机械租赁开票吗?这样应缴增值税将比统按13%开具要少一些,算合理避税还是违反税法呢?


发布时间:2021-11-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黑龙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规定

黑龙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规定

您好,可以参考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综[2016]48号)。


发布时间:2021-11-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办税百问

税务机关办税错误,造成二次纳税,第一次的税金多长时间可以退回。

税务机关办税错误,造成二次纳税,第一次的税金多长时间可以退回。

    根据《纳税服务规范3.0》误收多缴退抵税,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多缴的税款,应该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发布时间:2021-11-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使用河南税务进行城乡居民医疗缴费,显示该县区暂未开通个人缴费

使用河南税务进行城乡居民医疗缴费,显示该县区暂未开通个人缴费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等职责。如果您已在社保做过参保登记,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缴纳:1、通过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2、通过支付宝缴费;(市民中心-社保)3、通过“网上税务局”APP软件缴费;4、通过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缴费。根据您的问题描述,如果您暂未在社保做过参保登记,建议您拨打社保热线12333或联系当地社保局咨询。若您无法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费,建议您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缴费。

发布时间:2021-11-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办税百问

企业符合免办清税证明条件,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简易注销,是否还需要去税务局办理注销?如果需要,是在电子税局里申请,还是去大厅办理?

企业符合免办清税证明条件,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简易注销,是否还需要去税务局办理注销?如果需要,是在电子税局里申请,还是去大厅办理?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第一条规定,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发布时间:2021-11-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简易注销  公司注销  

办税百问

消费税检测报告按类别提供是否可以

消费税检测报告按类别提供是否可以

我公司生产水性涂料,产品大类下细分很多单品,如果该产品大类下所有单品成分几乎相同,做消费税减免备案时是否可只选择同类产品中的一项产品做检测,检测报告中voc数据符合免税标准即可,无需每一个单品都出具检测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50号 “三、企业赠送的礼品是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请问文件中的“实际购置价格”是增值税含税价格还是不含税价格?与取得的发票类型是否有关?


发布时间:2021-11-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保险总公司付款,要求开具发票给分公司

保险总公司付款,要求开具发票给分公司

我单位是一家汽车4S店,现有客户车辆维修后,保险公司赔付款项给我们,但是该保险款是保险总公司直接转账给我司,但是要求开具车辆所属地的保险分公司为抬头的发票,我们是否可以开具?如果可以开具,是否要求对方提供什么税务相关资料?


发布时间:2021-11-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我们公司提供劳务和一部分材料,请问我们公司能不能采用简易计税,开3个点的发票给总包

我们公司提供劳务和一部分材料,请问我们公司能不能采用简易计税,开3个点的发票给总包

 您好,我公司是做专业分包工程的,现在和总包签的合同是有一部分材料是总包提供的,我们公司提供劳务和一部分材料,请问我们公司能不能采用简易计税,开3个点的发票给总包。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款:“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征收率3%。

发布时间:2021-11-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兄弟两个,老大单身且植物人,名下无任何资产,老二能享受2000的赡养父母专项扣除吗

兄弟两个,老大单身且植物人,名下无任何资产,老二能享受2000的赡养父母专项扣除吗

不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2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发布时间:2021-11-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