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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再来一瓶是否需要征收个税

再来一瓶是否需要征收个税

 您好,我司在湖北开展饮料促销活动,设置100%中奖概率,消费者通过扫码获得的再一来瓶奖励,是否需要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谢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文件第一条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据此,个人因购买的饮料瓶盖上显示“再来一瓶”,在向商家免费领取饮料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21-06-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分类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分类

本公司在产品研发阶段会招募多名志愿者人员,志愿者定期向本公司提供个人信息及相关诊疗咨询结果,包括生活习惯、家族遗传病史,医院诊疗结果等,本公司向志愿者支付劳务费用。

请问该项业务是否属于劳务税范畴?适用税目是否属于劳务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发布时间:2021-06-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是企业计提的应发工资?还是实际发放的工资?

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是企业计提的应发工资?还是实际发放的工资?

1.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是企业计提的应发工资?还是实际发放的工资?

2.如果基数是应发工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只能按照实发薪酬的2%进行所得税的扣除,应发大于实发对应部门缴纳的工会经费可以进行后期调整吗?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第1号令)第三条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二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发布时间:2021-06-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关于人才补贴代扣代缴税款的咨询

关于人才补贴代扣代缴税款的咨询

 集美区针对区域内企业有一个人才政策《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修订)》,公司今年为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了相关补助,该补助是先统一打到公司账户,再由公司统一分配,发放给个人,且这些人才是因为入职了注册地在集美的企业才能申请。想咨询一下,这个补助是按工资合并扣税,还是按偶然所得单独扣税?之前打电话给12366人工咨询的时候,说是和任职受雇有关的,则按合并工资扣税。但是又有其他企业咨询12366的时候,说政府直接给予个人的补贴,不符合免税规定,按偶然所得交个税。所以想咨询下到底是按工资合并扣税,还是按偶然所得单独扣税?

发布时间:2021-06-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个人向其投资的公司借款,年底未归还且未用于生产经营,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向其投资的公司借款,年底未归还且未用于生产经营,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甲于2020年12月1日向其投资的乙公司借款1000万元,未在2020年12月31日前归还,甲在2021年5月23日归还了该笔借款。根据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和国税发〔2005〕120号第三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请问:
1.乙公司是否应当在12月31日代扣甲“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200万元?
2.年底未归还,但实际借款期限不足6个月,是否属于期限超过一年?
3.已代扣代缴,甲归还了该笔借款,是否可以申请退税?

 

发布时间:2021-06-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个税问题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个税问题

股东A拥有我司2.5%的股权,认缴出资额12.5万,实际出资5万,剩余出资额7.5万元待缴纳,现股东A将其占有公司2.5%的股权以人民币5万转让给股东B,股东B将股东A实际出资额5万元支付给股东A,后续继续出资义务由股东B承担,即股东A未缴足的出资额7.5万元由股东B直接转账至公司账户。转让时全体股东实际出资额200万,所有者权益145.47万,请问股东A是否需要缴纳个税?如需要缴纳,原值和收入如何界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股东转让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权如何缴纳个税

股东转让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权如何缴纳个税

 我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200万元,A股东持有2.5%的股份,对应注册资本12.5万元,实际出资5万元。公司净资产150万元。

    A与B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A股东将其持有2.5%的股份转让给B, 转让价5万元,剩余7.5万元的出资义务由B承担。A与B无亲属关系,近1年内也没有其他股权转让行为。

     我司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后,认为转让价格5万元(对应净资产份额3.75万元),股份原值5万元,不需要缴纳个税。

发布时间:2021-06-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股东转让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权如何缴纳个税

股东转让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权如何缴纳个税

 我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200万元,A股东持有2.5%的股份,对应注册资本12.5万元,实际出资5万元。公司净资产150万元。

    A与B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A股东将其持有2.5%的股份转让给B, 转让价5万元,剩余7.5万元的出资义务由B承担。A与B无亲属关系,近1年内也没有其他股权转让行为。

     我司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后,认为转让价格5万元(对应净资产份额3.75万元),股份原值5万元,不需要缴纳个税。

发布时间:2021-06-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自然人分布式光伏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分布式光伏个人所得税

 你好,自然人分布式光伏依据政策可以享受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如果由国家电网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话,我们还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发布时间:2021-06-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关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的问题

关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的问题

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开票金额超过了100万元,如何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的政策?


您好,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发布时间:2021-06-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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