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纳税知识

关于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吗

关于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吗

我公司为房地产企业,日常搞活动赠送的礼品需要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吗?另外公司印刷的手拎袋、档案盒、挂历等销售物料需要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吗


  您好,对于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没有期限要求。转让非土地使用权的无形资产,不论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税率均为6%。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小规模纳税人领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可以享受起征点内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领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可以享受起征点内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领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季度开票金额没有超过起征点,申报时候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或者是参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享受免征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非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建在建工程时计算增值税能扣除地价款吗

非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建在建工程时计算增值税能扣除地价款吗

我单位有一个在建工程想出售,请问题计算增值税时能扣除支付的地价款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五条规定:

    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采购材料的进项税能否抵扣

采购材料的进项税能否抵扣

我公司购进材料,加工成测试用车,加工后的测试用车不用于销售,请问之前购进材料的进项税能否抵扣。


另外我公司也会购买一些商品用于展会中展览,展览用的商品进项税能抵扣吗?



  您好,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小微企业月销售免征额改10万了?

小微企业月销售免征额改10万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现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主动纳税代开房租发票

主动纳税代开房租发票

您好!我在三明有一房产,产权人是我和我妻子,产权证写我妻子的名字,我妻子身体不好,长期在厦门住院,我大多数时间在厦门,三明房子出租,我们想主动纳税开房租发票,请问可否委托我三明的朋友代认证纳税开发票?..


您好!发票代开属于实名办税业务,需由本人前往代开。若您是委托房屋中介或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的,可以由受托单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文件依据: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个人出售住房的增值税的优惠中,住宅满二年的时间界定,以签订售房合同的时间起?还是以房产证上的时间起?

个人出售住房的增值税的优惠中,住宅满二年的时间界定,以签订售房合同的时间起?还是以房产证上的时间起?

根据文件《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 )的规定:“ 三、各级税务、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营业税税收政策。

(四)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国税机关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房地产在建工程土地增值税问题

房地产在建工程土地增值税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在建工程,有以下问题咨询:

1、转出方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时候,土地成本及建安成本是否可以加计20%?

2、收购方继续投资建设后销售时,获取成本和后续建造成本是否可以进行20%加计扣除?开发费用的计算基数是否包含获取成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具体计算增值额时应注意什么?在具体计算增值额时,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物业公司开具的公摊水电费发票是否要交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物业公司开具的公摊水电费发票是否要交税

我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我们向业主开具公摊水电费发票,是按供电供水公司收我们多少钱,然后我们分摊给客户的,没有收多业主钱的,但是开具了发票的话,是否要当成我们的收入要缴税,我们相当于付多少钱给供电供水公司然后收回多少钱,没有产生盈利和增值的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因此,如属于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则不属于价外费用,不需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任何增值税方面的发票。但如不属于上述规定,水电发票是直接开给您司,再由您司向住户收取的水电费则属于转售水电行为,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及开具增值税发票。二、若涉及需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费2%。增值税的附加税费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因此,如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需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行政事业单位结算票据可以入账吗

行政事业单位结算票据可以入账吗

您好,想问一下,我们公司租了间房子,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到行政单位开具的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现项目为房租,这个作为企业来说,到底可以入账吗?合规吗?


    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规定,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第五条  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第十二条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第十五条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17817918018118218318418518618718818919019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