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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收取预订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收取预订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次收取订户三个月或半年或一年的款项的业务如订牛奶、订报纸等若没有开发票那么增值税纳税义务是在向订户交付牛奶或报纸时吗? 如若是在收款时开发票那么增值税纳税义务是在开票时,是这样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发布时间:2021-01-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二手车位过户,缴交土地增值税时,按照税法规定是否可以提交重置报告书进行扣除?

二手车位过户,缴交土地增值税时,按照税法规定是否可以提交重置报告书进行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发布时间:2021-01-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出售从法院拍卖取得资产包的处理

出售从法院拍卖取得资产包的处理

我司于去年取得破产企业拍卖的资产,其中包含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等,我司仅保留厂房用于出租,其他资产打包出售。由于我司在取得拍卖资产时,并未取得相关进项税,我司持有目的是为了二次出售,税法对于旧货规定的专门的税收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规定,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查找相关资料:旧货的销售方可以是专门从事旧货经营商,旧货的销售方也可以是是一家企业。贵局在办税指南-税收优惠-税收优惠备案-“050306销售旧货”中阐述“一、业务概述:纳税人销售旧货的可以通过向主管税务局报备方式享受减税。(本政策解析为专门从事旧货经营的单位,可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指出,销售旧货指专门从事旧货经营的单位,与我所了解的有所出入。特请咨询该打包资产出售能否按照销售旧货3%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1-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付汇到境外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可作进项抵扣,请问这部份进项还可做加计抵减吗?

付汇到境外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可作进项抵扣,请问这部份进项还可做加计抵减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增值税留抵欠税城建税的处理方式

增值税留抵欠税城建税的处理方式

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城建税能扣减以后属期的计税依据吗?


    经批准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部分,应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但应区分2种情况:

  一、如果欠缴的增值税没有按规定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应按本期应纳增值税计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若没有办理附加税费缓交手续,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二、如果欠缴的增值税按规定缴纳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应按本期应纳增值税减去欠缴的增值税后的余额计算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电商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茶叶销售,增值税销项税额税率,分别是多少?

电商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茶叶销售,增值税销项税额税率,分别是多少?

我公司是一电商企业(一般纳税人)。

从一茶叶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包装好的茶叶(有礼盒包装,可以直接冲泡),放到电商平台,卖给线下客户。

请问:我公司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税率,增值税销项税额税率,分别是多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字〔1995〕52号)第一条第(四)项规定: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企业无偿贷款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企业无偿贷款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集体土地租赁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吗?

集体土地租赁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吗?

我公司与某村委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协议,我公司向对方支付了租金,村委向我公司开具了结算收据。

问题:该结算收据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9条规定: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销售自用二手车是否要交增值税,怎么填写申报表

销售自用二手车是否要交增值税,怎么填写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销售2017年购入的二手车一台。卖了1万元。未开具开票,是否需要纳税申报增值税,该如何填写


 1、根据现行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分两种情况计税,一种为适用税率13%的一般计税,一种为适用3%征收率减按2%的简易计税(或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征收的情形有:①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③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⑤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若你司不属于以上适用简易征收的情形,应按照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是无票收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5、6列“未开具发票”对应栏次。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对外销售废品是否需要交增值税?具体税率是多少呢?

对外销售废品是否需要交增值税?具体税率是多少呢?

您的提问不够清晰,不清楚来文所述的实际发生的具体情况,请将情况述说清楚(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文所述废品是货物或固定资产、旧货等),以便我们予以回复。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您可参考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如无法自行判断,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由其依法进行核定。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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