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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是什么?

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是什么?

    根据《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24号)第一条规定:

一、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930元。

发布时间:2021-12-0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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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产生运费,发票开具两行,一行是主货物,一行是运费,税率都是13%,合规吗

销售货物产生运费,发票开具两行,一行是主货物,一行是运费,税率都是13%,合规吗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发布时间:2021-12-0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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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万元版发票金额上限能否分两张发票开具

超过万元版发票金额上限能否分两张发票开具

您好,万元版的发票最高金额是10000,如果有个东西要开11000的金额,我可以分两张发票分开开具吗,这么开具会违反国家什么规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12-0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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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将一房产租赁给超市用于生活百货销售,按照每个月营业额的百分点收取租金,但合约中约定以每个月营业收入的百分点作为管理费,水电费另外收取,我公司并未参与该超市的经营管理,我司开票以经营租赁开具。

我司将一房产租赁给超市用于生活百货销售,按照每个月营业额的百分点收取租金,但合约中约定以每个月营业收入的百分点作为管理费,水电费另外收取,我公司并未参与该超市的经营管理,我司开票以经营租赁开具。

1、我司将一房产租赁给超市用于生活百货销售,按照每个月营业额的百分点收取租金,但合约中约定以每个月营业收入的百分点作为管理费,水电费另外收取,我公司并未参与该超市的经营管理,我司开票以经营租赁开具。

2、现在对方以合约中约定的“营业收入百分点作为管理费”为由,要求我公司开具管理服务费发票,不收取我公司开具的经营租赁发票。超市表示其经营的其他站点收取的都是管理服务6%的发票。

发布时间:2021-12-0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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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收取的回款违约金是否需要开发票?

房地产公司收取的回款违约金是否需要开发票?

 您好,我因去年在保利购买房屋,现在接到保利通知,公积金贷款晚支付3天,要收罚款,目前房屋未交付使用,合同规定明年交付,想咨询一下,这种房地产公司收取的回款违约金是否应该开发票给付款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综上所述,如符合上述规定,销售方需要向购买方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1-12-0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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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在税务局代开的专用发票.第一联记账联.第二联抵扣联.第三联发票联都保管完好.但是遗失了第四联.现在缺失第四联的情况下.能否去办税大厅办理红字专用发票.因为填开字母有误.购买方无法正常抵扣.需要重

我公司在税务局代开的专用发票.第一联记账联.第二联抵扣联.第三联发票联都保管完好.但是遗失了第四联.现在缺失第四联的情况下.能否去办税大厅办理红字专用发票.因为填开字母有误.购买方无法正常抵扣.需要重

我公司在税务局代开的专用发票.第一联记账联.第二联抵扣联.第三联发票联都保管完好.但是遗失了第四联.现在缺失第四联的情况下.能否去办税大厅办理红字专用发票.因为填开字母有误.购买方无法正常抵扣.需要重新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1-12-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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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普票盖发票章,是否是只能盖在发票右下角?盖在其他空白地方的发票是否有效?

增值税专、普票盖发票章,是否是只能盖在发票右下角?盖在其他空白地方的发票是否有效?

增值税专、普票盖发票章,是否是只能盖在发票右下角?盖在其他空白地方的发票是否有效?

因为普票的的备注栏会有校验码,盖章会压住校验码,能否盖到中间空白处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12-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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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方信息中的地址电话和银行账户信息栏次必须填写完成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方信息中的地址电话和银行账户信息栏次必须填写完成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方信息中的地址电话和银行账户信息栏次必须填写完成吗?
只填写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发票是否可以收取入账?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12-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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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和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购买方栏内开户银行及账号和地址电话需录入信息吗?

开具和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购买方栏内开户银行及账号和地址电话需录入信息吗?

开具和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购买方栏内开户银行及账号和地址电话需录入信息吗?现在很多单位在开具和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开户行及账号,电话地址都没填写,这样的票据合规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发布时间:2021-12-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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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安排残疾人就业,但没有给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自行缴纳了城镇居民养老和医疗,公司能否享受残疾人职工加计扣除政策?

我们公司安排残疾人就业,但没有给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自行缴纳了城镇居民养老和医疗,公司能否享受残疾人职工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四)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发布时间:2021-12-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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