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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小规模纳税人领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可以享受起征点内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领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可以享受起征点内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领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季度开票金额没有超过起征点,申报时候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或者是参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享受免征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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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建在建工程时计算增值税能扣除地价款吗

非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建在建工程时计算增值税能扣除地价款吗

我单位有一个在建工程想出售,请问题计算增值税时能扣除支付的地价款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五条规定:

    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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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材料的进项税能否抵扣

采购材料的进项税能否抵扣

我公司购进材料,加工成测试用车,加工后的测试用车不用于销售,请问之前购进材料的进项税能否抵扣。


另外我公司也会购买一些商品用于展会中展览,展览用的商品进项税能抵扣吗?



  您好,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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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8 121号债资比

财税2008 121号债资比

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请问:如果符合第二条的规定  那么就不用受债资比2:1的规定?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可以全额扣除?谢谢


答复如下|:  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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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未弥补税务亏损的问题

累计未弥补税务亏损的问题

2018年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00万,而截止2018年末企业为累计亏损,请问2019年4月申报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00万额度能否自动恢复。若不能自动恢复,在4月前进行2018年所得税汇算申报后能否恢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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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个税抵扣已经填写了一套住房,享受优惠期间如果置换了一套住房那么新置换的住房还是首套利率是否还能享受房贷个税抵扣优惠?

房贷个税抵扣已经填写了一套住房,享受优惠期间如果置换了一套住房那么新置换的住房还是首套利率是否还能享受房贷个税抵扣优惠?

房贷个税抵扣已经填写了一套住房,享受优惠期间如果置换了一套住房那么新置换的住房还是首套利率是否还能享受房贷个税抵扣优惠?是否能享受剩余部分优惠?如果不能,享受优惠期间房子卖掉了,我需要立即删掉房贷个税抵扣信息吗?


   根据国发〔2018〕41号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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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出租门面房,门面房所属单位是否应该缴纳房屋租赁税?房屋租赁税怎么缴纳?有没有什么政策可以不用缴纳房屋租赁税?

单位出租门面房,门面房所属单位是否应该缴纳房屋租赁税?房屋租赁税怎么缴纳?有没有什么政策可以不用缴纳房屋租赁税?

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涉及以下税费: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增值税: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税率为1%。

 4.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的3%计算缴纳; 

5.地方教育附加:以增值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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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员月度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保险营销员月度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按照财税【2018】164号文件的内容,保险公司营销员佣金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个人所得税,请问:月度如何计算保险营销员的个人所得税?每月在计算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可以扣除展业成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还是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这些项目??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三条规定,关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政策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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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代垫诉讼费资产损失扣除问题

金融企业代垫诉讼费资产损失扣除问题

你好,我是金融企业,账面上挂有大量的代垫诉讼费,是追索债权时形成的。能否按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文件,进行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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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资不到5千,需要填写个税的扣除项目么?

如果工资不到5千,需要填写个税的扣除项目么?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因此,即使月度工资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纳税人判断自己全年四项综合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相关扣除后为正值,那么就应积极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为负值的,可不采集专项附加扣除。

发布时间:2021-01-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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