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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法中实习生津贴能否按工资薪金计税

新税法中实习生津贴能否按工资薪金计税

请问实习生在企业获得的津贴收入是按照工资薪金税率核算还是按照劳务报酬核算?

如果按劳务报酬核算,则即使每月实习收入2000元仍需要征收240元税金,而不能如同正常工薪收入的5000元以内免征。


广东税务12366回复: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确定的“同工同酬、同福利同待遇”原则,如符合的上述文件要求的,所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否则,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1-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新税法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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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关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您好,请参阅(财税〔2018〕76号)的规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

    三、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您理解的有误。上述规定是指,如果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2018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为例,则具备资格年度(2018年)之前5个年度(2013-2017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即2013-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最长可往后结转10年。

发布时间:2021-01-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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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期货平仓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

货物期货平仓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

根据规定,货物期货在实务交割环节缴纳增值税,那不进行实物交割,只买卖货物期货合约取得的平仓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法律依据是?谢谢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不进行实物交割,只买卖货物期货合约取得的平仓收益时不缴纳增值税。

根据《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国税发〔1994〕244号)第一条规定“货物期货交易增值税的纳税环节为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发布时间:2021-01-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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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独立纳税人的非法人分公司小微政策咨询

视为独立纳税人的非法人分公司小微政策咨询

我总公司2017年11月承建某县700万工程建设,2018年2月在项目所在地成立了非法人分公司,并授权分公司施工;分公司被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视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总公司2017年、2018年均非小微企业,分公司2018年资产、人员、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小微企业标准。当地税务机关告之我们若总公司是小微企业,分公司则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请问我被视为独立纳税人的非法人分公司现在可以享受小微税收优惠政策吗?若能,政策依据是什么?请告之,以便与当地税务机关探讨。


发布时间:2021-01-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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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不动产经营租赁涉及的房产税、土地税和增值税

异地不动产经营租赁涉及的房产税、土地税和增值税

我司机构所在地在北京,现有一厦门房产对外出租给自然人使用。该房产涉及的房产税和土地税如何缴纳,网上税务局可办理还是需前往厦门主管税务局现场办理。若需现场办理,需携带什么资料。

另改房产出租收入涉及的预缴增值税,需携带什么材料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



上述情况,贵司需前往现场办理,先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再填写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另外,贵司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应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发布时间:2021-01-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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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监制章发票的发票何时发行

新版监制章发票的发票何时发行

税总发[2018]68号 规定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那么从2019年开始是不是领用的旧版监制章的发票就不能用了,目前我们地方税务局还未接到更换的通知,是否有明确的时间启用新版监制章的发票?2019开具的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是否还能接收?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68号) 一、做好税费征管业务衔接

发布时间:2021-01-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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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在外地设立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按季度独立申报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税)

普通合伙企业在外地设立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按季度独立申报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税)

      普通合伙企业在外地设立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按季度独立申报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税)

问题一:所得税已按季度申报预交,年度清算是汇总申报还是各分支机构独立申报?

问题二:普通合伙企业申报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时的投资者减除费用(申报系统自动跳出),各分支机构是否只能选择一处扣除?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发布时间:2021-01-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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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现在法院判决认定某股票当日收盘价(30元/股)属于弄虚造假欺瞒,与公平市场价不符,并明确了公平市场价为(5元/股),这时候,个人所得是按公平市场价5元/股来确定,还是按股价30元/股确定?如果从财税[2005]35号文件来看,个人所得计算,实际上还是要确定到个人得到的财产的价值。如果价值只有5/股,而按30元/股的话,很明显的就会造成个人所得认定与实际所得严重不符的情况。请明确下。

发布时间:2021-01-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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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核算环境保护税

如何核算环境保护税

问:A公司一个烧结机有5个排放口,其中一个排口整个季度既没有在线数据,又没有监测报告,如果使用排污系数法核算时,只是没数据的排口使用系数,其他排口正常使用在线或者监测报告数据核算,还是该烧结机使用系数法,其他有在线及监测报告的排口均不再核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一号)规定:

    第十条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的分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

发布时间:2020-10-1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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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住房用于经营家电维修要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吗

农民住房用于经营家电维修要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吗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释  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和第二条规定:“关于城市、建制镇征税范围的解释  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发布时间:2020-07-0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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