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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农学会相关纳税问题

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农学会相关纳税问题

您好,我这边是农学会的,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近期有与其他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对方委托我们协助职称申办培训,货款已收到,现在要开票,商品明细“*经纪代理服务*业务委托”,那么我们现在税率要选多少的,农业是免税的,这个属于其他收入,税率应该是多少呢?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贵单位组织的培训应按照“非学历教育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发布时间:2021-01-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无计提加计抵减额,请问应如何处理,可以在所属期6月补计提的吗?

无计提加计抵减额,请问应如何处理,可以在所属期6月补计提的吗?

我分司于5月份已提交了加计抵减的声明,并且符合已通过了,但由于所属期5月已申报才提交,导致5月无计提加计抵减额,请问应如何处理,可以在所属期6月补计提的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因此,纳税人应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当期一次性将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一并计提,不再调整以前的申报表。

发布时间:2021-01-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劳务税费的退费

劳务税费的退费

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我跟事业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关系,每个月补贴是2000,19年1月份开始扣除劳务税费,除800以外,扣除剩余的工资的20%的税费,如果实习期满一年工资总额未满6万元,是否可以申请退回之前扣除的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发布时间:2021-01-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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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拥有土地30亩,建造车间用15亩,问未建造车间的土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公司拥有土地30亩,建造车间用15亩,问未建造车间的土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因此公司拥有的30亩土地都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2021-01-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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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滑剂开具需要在成品油模块中开具吗?

润滑剂开具需要在成品油模块中开具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

 一、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一)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附件2《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六、润滑油

发布时间:2021-01-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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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将集体的林权流转给农业开发公司,村民小组是否缴纳税款?如缴纳,有哪些税种?依据是什么?

村民小组将集体的林权流转给农业开发公司,村民小组是否缴纳税款?如缴纳,有哪些税种?依据是什么?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91号令)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二、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发布时间:2021-01-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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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的根据所有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计算的基数,请问这里的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工会经费的根据所有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计算的基数,请问这里的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根据市总工会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拨缴工会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和补偿金,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征缴基数。根据全国总工会工财字(95)11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职工范围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长期临时工、临时工、季节性用工等;工资总额包括: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具体请咨询市总工会或可在市总工会网站查询。 

发布时间:2021-01-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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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月销售额20万,申报附加费时按减免申报了,补缴是要大厅办理吗?

企业月销售额20万,申报附加费时按减免申报了,补缴是要大厅办理吗?

    您可通过原地税网上申报系统或海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更正申报和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您也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错误更正业务和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发布时间:2021-01-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生产及贸易公司购买的小车能不能抵扣

生产及贸易公司购买的小车能不能抵扣

我公司为生产服装公司,近日按公司名称购买大众CC小车一部  金额40万、税额 5.2万元。请问:1能不能抵扣增值税?2如果我公司为贸易公司,能不能抵扣增值税?3如果小车用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能不能抵扣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二十五条:“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因此,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若不在上述不得抵扣的范围内,则认证后准予正常抵扣。

发布时间:2021-01-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企业重组划拨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重组划拨资产折旧年限

税法作业:

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里面关于资产收购——股权、资产划转部分

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折旧年限如何计算?请查询相关资料——假设企业资产折旧年限为10年,提取折旧3年,将资产划转,划入方取得的被划转资产折旧年限是7年还是10年


您好,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被划转资产的原计税基础计算折旧扣除或摊销。

发布时间:2021-01-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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