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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查账征收(变更为一般纳税人)盈利可以弥补18年以前核定征收发生的亏损吗

查账征收(变更为一般纳税人)盈利可以弥补18年以前核定征收发生的亏损吗

企业所得税15-18年都是核定征收而且会计利润亏损,19年(一般纳税人)改为查账征收,发生盈利,是否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现针对上述咨询问题进行答复。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 国税发〔2008〕30号)

 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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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院外开药加工水蜜丸需不需要交税

医生院外开药加工水蜜丸需不需要交税

广东省广州市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肿瘤科张少聪在外委托广州百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批量生产销售自制三无产品水蜜丸需不需要交税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此外,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粤财法〔2011〕109号)的规定,我省增值税起征点自2011年11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因此,如其他个人销售货物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二、如涉及增值税,需缴纳城市维护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的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此外,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9〕6号)的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因此,如个人取得上述文件规定的所得,应按上述文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因此,您可参考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如无法自行判断,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由其依法进行核定。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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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以前年度发票是否可计入建安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以前年度发票是否可计入建安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2017年底前建安工程已经发生(房屋至今未完工结算),施工企业于2017年底前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因工程款支付争议原因未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2019年初房地产开发企业才取得该发票,是否可根据(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四条计入建安成本?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第九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须出具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第十一条 企业在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与扣除时,必须按规定区分期间费用和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与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第二十七条 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三)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费用。主要包括开发项目建筑工程费和开发项目安装工程费等。…… 第三十四条 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计入计税成本,待实际取得合法凭据时,再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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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向境外公司支付在境外宣传的广告费,需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境值税和附加税?

我公司向境外公司支付在境外宣传的广告费,需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境值税和附加税?

 企业所得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规定:“第三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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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请问企业是自行建表登记作为抵扣底稿就可以吗?是否还需要复印发票作为备查?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请问企业是自行建表登记作为抵扣底稿就可以吗?是否还需要复印发票作为备查?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请问企业是自行建表登记作为抵扣底稿就可以吗?是否还需要复印发票作为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53号)的规定,纳税人需要将抵扣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外其他发票的复印件单独装订备查。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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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间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可以做营业外收入处理吗?

关联企业间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可以做营业外收入处理吗?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规定,

    六、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的,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但是,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经济实质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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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申报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申报问题

2019年12月公司(小规模纳税人)签署一份合同30万元,2019年12月确认收入22万元未开票,并申报税务22万元免缴增值税;2020.07月确认剩余8万元营收,并开具30万元增值税发票,请问2020年3季度如何申报增值税?增值税申报表里无未开票收入这一栏次。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需根据实际业务类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发票开具情况等前提条件进行判断,具体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发布时间:2021-0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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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申报,季度申报中的现金流量表、年度申报中的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必填报表还是选填报表

财务报表申报,季度申报中的现金流量表、年度申报中的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必填报表还是选填报表

目前无锡市的财务报表申报,季度申报中的现金流量表、年度申报中的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必填报表还是选填报表


 根据《关于规范企业财务报表报送的通知》(苏国税函〔2013〕248号)附件规定,

1.小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必报。现金流量表,附注:选报。

2.企业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必报。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选报。

3.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必报

发布时间:2021-0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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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同一项目分三期开发,地下车库三期业主都有购买,请问地下车库费用扣除是三期分摊,还是在一期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同一项目分三期开发,地下车库三期业主都有购买,请问地下车库费用扣除是三期分摊,还是在一期核算

请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同一项目分三期开发,地下车库三期业主都有购买,请问地下车库费用扣除是三期分摊,还是在一期核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1号规定:“第九条  纳税人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准确核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纳税人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应按项目合理归集有关收入、成本、费用;分期开发项目的,应按照分期开发项目合理归集有关收入、成本、费用。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发布时间:2021-0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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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取得的跨区建安发票如何处理

土地增值税清算-取得的跨区建安发票如何处理

我公司在合肥市肥西县开发了一个小区,现在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有二张2015年以前取得的供电和供水工程的发票是合肥市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开具的,经过多次协调他们都不愿意到肥西县代开发票,请问这种情况土地增值税清算可以扣除吗?我们公司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1号规定:“第三十七条  扣除项目金额中所归集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应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开具发票范围的,以取得的发票或者按照规定视同发票管理的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发布时间:2021-0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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