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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水电企业移民安置房建设增值税抵扣

水电企业移民安置房建设增值税抵扣

水电企业,因水电开发移民补偿而承担移民安置房建设工程,建好后将移民安置房交付移民。其为移民安置房工程建设所发生的设计费、咨询费、建筑等支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限责任公司购买了新三板股票并收到持有未满12个月的新三板股票的股息收入,请问这个股息收入是否免交企业所得税?

限责任公司购买了新三板股票并收到持有未满12个月的新三板股票的股息收入,请问这个股息收入是否免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因此,你司收到持有未满12个月的新三板股票的股息收入,不符合免税规定。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开的是批,是否需要附上清单,哪些情况是需要附上清单的?

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开的是批,是否需要附上清单,哪些情况是需要附上清单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请根据文件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员工出差到海外(包含港澳台)取得的小票 无公司名称和税号 可以作为入账凭证抵费用吗

员工出差到海外(包含港澳台)取得的小票 无公司名称和税号 可以作为入账凭证抵费用吗

您好 请问员工出差到海外(包含港澳台)取得的小票 无公司名称和税号 可以作为入账凭证抵费用吗 谢谢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一条规定,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设备销售是否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

设备销售是否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

我们在内蒙古当地承揽了一项EPC合同。合同包括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且三项工作内容可以明确区分金额跟税率。同时签订补充协议,设备销售由另外一家A公司执行。A公司直接给业主开具设备发票。问题是我们在如何在当地预缴税款,设备销售是否在预缴税款的范畴之内。我们的EPC合同是否属于混合销售。


   您好,建议您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文件。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投资主体及财税[2012]4号相关提问

投资主体及财税[2012]4号相关提问

A公司投资主体是  C公司50% ,张三25.5% 、 李四24.5%

B公司投资主体是  C公司50% ,张三25.5% 、 李四24.5%


请问A和B公司 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吗?

A与B之间划转土地是否适用财税[2012]4号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这项规定? 谢谢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二手房转让免征增值税的情况下,合同金额低于评估价格,申代开发票的发票金额是合同金额还是评估价格金额?如果是按合同金额开具发票,其依据是什么?

二手房转让免征增值税的情况下,合同金额低于评估价格,申代开发票的发票金额是合同金额还是评估价格金额?如果是按合同金额开具发票,其依据是什么?

二手房转让免征增值税的情况下,合同金额低于评估价格,申代开发票的发票金额是合同金额还是评估价格金额?如果是按合同金额开具发票,其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的相关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2.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3.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4.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款方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及实际经营业务的内容如实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如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另外,有关办理发票代开业务的具体流程以及所需的资料,建议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在“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发票办理->发票开具”栏目查看“代开增值税发票”的相关内容。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通过该合伙企业D投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E,D将从E处取得的分红分配给其合伙人A,B,C.请问,A,B,C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过该合伙企业D投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E,D将从E处取得的分红分配给其合伙人A,B,C.请问,A,B,C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A基金公司牵头B,C公司成立一家合伙企业D(D的实际管理人是A基金公司的关联方),并通过该合伙企业D投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E,D将从E处取得的分红分配给其合伙人A,B,C.请问,A,B,C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居民企业投资于合伙企业,通过合伙企业所投资的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是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符合免税收入的条件。 因此,法人合伙人A、B、C从合伙企业分配取得的投资收益,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文件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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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是否可以作为税费扣除凭证?

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是否可以作为税费扣除凭证?

您好,我司收到一张税局开具的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请问这张发票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吗?这张发票上面所列载的增值税税额,我司是否可以作为进项抵扣?


一、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的规定,《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由纳税人、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向银行传递,通过银行划缴税款(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消费税除外)到国库时使用的纸质税收票证。其适用范围是:1.纳税人自行填开或税务机关开具,纳税人据以在银行柜面办理缴税(转账或现金),由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2.税务机关收取现金税款、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代征代售人代征税款后开具,据以在银行柜面办理税款汇总缴入国库;3.税务机关开具,据以办理“待缴库税款”账户款项缴入国库。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另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因此,纳税人发生的支出如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及符合上述要求的,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不符合,则不可扣除。另外,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要求,详细建议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在“信息公开->税费法规”栏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相关规定。三、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的相关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如属于允许抵扣的范围且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可予以抵扣进项税额。如用于不得抵扣范围或没有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的则不可抵扣。详细建议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http://www.gd-n-tax.gov.cn),在“首页->信息公开->税费法规”栏目查看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应收账款收不回来该如何做坏账处理

应收账款收不回来该如何做坏账处理

你好, 我们公司相关的品牌倒闭了,客户也不再合作了,现还有一部分款项未收回 , 请问这些该如何做到坏账? 我刚百度查了好像是说要做专项报告, 这个专项报告要怎么做啊?该找谁做?


账务处理请根据财务会计制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1-0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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