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本人这种情况只有一本房产证(一个产权证号)中有三个房屋编号的,本人如果再购买一套改善住房,是按一本房产证(一个产权证号)认定为一套住房,新购买的住房为第二套住房?

本人这种情况只有一本房产证(一个产权证号)中有三个房屋编号的,本人如果再购买一套改善住房,是按一本房产证(一个产权证号)认定为一套住房,新购买的住房为第二套住房?

我现有一本房产证(一个产权证号),该房产证是和朋友一起购买的自建房分割出来的,原自建房共4层,第2~4层为住宅,第1层(底层)当地人都做杂物间或车库(有的几十平方米、十几平方米,还有的几平方米不等。没有住宅的基本功能空间),按我们协议,第2层(套内面积95.34㎡)和第1层1个杂物间(套内面积14.29㎡)和1个车库(套内面积30.67㎡)归我所有。房屋登记机构根据《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对原房屋进行重新编号,并办理了一本房产证(一个产权证号)。由于原自建房规划用途是“住宅”,分割后每个部分规划用途都注为“住宅”。

发布时间:2021-04-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全年一次性奖金必须单位全员在同一个月同时使用吗?

全年一次性奖金必须单位全员在同一个月同时使用吗?

请问单位每年发放几个大奖(在不同的月份发放),能不能有的人选择发放其中某个大奖时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而有的人在发放另外一个奖时使用一次奖金呢?

       请问是不是在发放某个大奖时必须单位全员一起使用呢?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发布时间:2021-04-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房地产企业项目职工食堂在农贸市场买菜、袋装大米等食材没发票,可以凭借购物清单入账吗?

房地产企业项目职工食堂在农贸市场买菜、袋装大米等食材没发票,可以凭借购物清单入账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第四条 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第五条 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04-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企业管理委托方与被委托方,谁是纳税义务人

企业管理委托方与被委托方,谁是纳税义务人

例如,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全面管理,乙企业每年向甲企业交纳5万元的服务费,如果利润超过50万元,超过部分给甲企业分50%的利润,甲、乙企业应该如何纳税?谢谢\\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六)现代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1)企业管理服务,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我公司与客户签订产品买卖合同,但是打款的时候又是第三方打款,我公司应该将发票开给与签订合同的一方,还是开给打款方呢?

我公司与客户签订产品买卖合同,但是打款的时候又是第三方打款,我公司应该将发票开给与签订合同的一方,还是开给打款方呢?

我公司与客户签订产品买卖合同,但是打款的时候又是第三方打款,我公司应该将发票开给与签订合同的一方,还是开给打款方呢?如果可能开票需要补充哪些资料呢,例如开票给合同方,需要第三方打款方出具代付款说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发布时间:2021-04-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B公司是否会被判断为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B公司转让3600股票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需缴纳,是在北京还是杭州缴纳企业所得税?

B公司是否会被判断为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B公司转让3600股票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需缴纳,是在北京还是杭州缴纳企业所得税?

杭州的A合伙企业2014年6月在开曼群岛设立了B公司(spv公司),B公司投资了开曼群岛的C公司(2014年6月成立,C公司的主要股东为中国居民甲某在开曼群岛设立的D公司,实控人为甲某),持股比例3%,C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E公司(投资控股,无其他经营业务),E公司全资控股了境内公司F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实际经营业务主体);2015年12月,C公司在联交所上市,B公司原始取得3600万股股票,C公司的利润主要来自F公司;2021年2月,B公司将其持有的股票转让给G公司(开曼公司,由境内的某上市公司H公司投资设立).问题1:B公司是否会被判断为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问题2:B公司转让3600股票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需缴纳,是在北京还是杭州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4-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关于三流合一进项税抵扣问题

关于三流合一进项税抵扣问题

1、国税发[1995]192号、国税发〔2002〕45号,文件中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费,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请问“所支付款项的单位,是指付款方还是销货单位或提供劳务方?”                               

 2、国税发[1995]192号、国税发〔2002〕45号,文件中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费,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请问,此文件是否适用仅适用于货物、劳务,不适用营改增项目,比如:餐饮服务业。

发布时间:2021-04-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收到商品服务名称为“建筑服务”、税率为9%的有形动产租赁(湿租)的专票,异地预缴时是否可以分包抵扣?

收到商品服务名称为“建筑服务”、税率为9%的有形动产租赁(湿租)的专票,异地预缴时是否可以分包抵扣?

我司承接一般计税项目,与A公司签订塔吊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配备操作人员,对方开具商品服务名称为“建筑服务”、税率为9%的专用发票,我司在异地进行预缴时,该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分包进行抵扣?


建筑企业租用的建筑施工机械如果出租方配有操作人员,属于提供建筑服务,可以作为分包款项在计算增值税时差额扣除。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七)建筑服务。

发布时间:2021-04-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后,裁定破产前企业应申报未申报的税收,由谁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后,裁定破产前企业应申报未申报的税收,由谁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四、关于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税收征管问题  (二)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至企业注销之日期间,企业应当接受税务机关的税务管理,履行税法规定的相关义务。破产程序中如发生应税情形,应按规定申报纳税。

  从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之日起,管理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企业名义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


发布时间:2021-04-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分公司的租赁合同由总机构统一签订同时由总机构统一支付租金,但要求租金进项税开给分公司,故分公司取得租金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分公司的租赁合同由总机构统一签订同时由总机构统一支付租金,但要求租金进项税开给分公司,故分公司取得租金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我司是一家餐饮连锁企业,总机构在深圳,全国开设多家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分公司的租赁合同由总机构统一签订同时由总机构统一支付租金,但要求租金进项税开给分公司,故分公司取得租金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1-04-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436437438439440441442443444445446447448449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