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一,征缴数据未从医保系统传递到税务系统中来,可拨打12345医保专席咨询并推送信息;第二,免交人员(低保,精准扶贫,特困,退役军人,在校大学生)和非城乡居民(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这些类型的人员;第三,已通过其他渠道交过费的(为了避免重复缴纳)也在会查询不到缴费数据。
您好!我们总公司在深圳,分公司在成都,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申报的,且分公司无需就地分摊。
现在分公司准备注销,企业所得税需要总公司先申报吗?还是分公司自己单独申报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三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查验平台不显示验证码可能有以下原因:
(1)请检查是否正确安装根证书,若未正确安装根证书,验证码将无法正常显示;
(2)请尝试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进行查验;
(3)可能是开票方省份税务机关网络环境不稳定或服务异常引起的,多次尝试仍然无法查验的,请联系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
保险代理公司是否适用《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税收政策,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三、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你好,张三和某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基本工资20000元,按照12个月发放基本工资,考核绩效30000元,无其他奖金及绩效。平时该企业均按照20000元基本工资税前进行发放,并按照每个月税前20000元所得进行综合所得工资申报,现为降低张三税负,享受个人所得税一次性奖金发放优惠,某企业拟将一次性奖金按照35999元进行申报并单独计税,这样会导致综合所得该月税前工资为20000-5999=14001元,该企业按照140001税前进行综合所得工资纳税是否符合税法规定?谢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六、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报销凭证可以打印报销内容,手写签字吗?比如差旅报销单、费用报销单等,购买的制式凭证大小固定,但个人书写大小整洁不一,,可否用电脑打印报销内容,报销人手写签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一些企业成立的时候,不管盈利与否,都需要在注册公司完成以后的次月报税。那么企业为何要按时记账报税是否有人了解呢?下面就来对不按时记账报税的后果进行相关的讨论,以便能让企业对按时的记账报税足够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