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适用征收率5%,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免征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远洋假日57号楼,首套房契税4%,同一栋楼因为缴费年限问题缴纳1%契税,多余的为什么不能退?同一个小区,同一栋楼,不同的契税,为什么?请给个答复。谢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请问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工后收到业主打来的预付款(非计量结算款),要确认纳税义务发生么,应该确认销项税额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规定:
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7号)规定:
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第17栏“本期免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9栏“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
一、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您好,我们总公司是餐饮管理服务公司,分公司是饮品店,现在因为在同一市区,分公司饮品店的原料由总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合同发票也是开给总公司的。总公司是一般规模纳税人,请问总公司的管理服务费收入是否可以抵扣原材料的进项税。
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本人刚成立一家环保工程净化公司,工作地点在全国不定,现在申请开10万普票被拒,说是空壳公司,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才符合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十五条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第十七条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发票。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我是安徽小规模企业,开具3%的专票。国家政策是说对于疫情小规模企业给与减免按住1%申报。但是地方政府是必须按3¥缴纳税款。请问申报时按住3%税率申报,还是按住1%税率申报呢???
疫情期间,安徽省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按照支持复工复业政策,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优惠,并按1%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也可以放弃减税,按照3%征收率申报纳税并开具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按3%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3%申报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
一、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