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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公司打电话过来,告诉我我有一千多元的个人所得税没有交,我每个月工资三千不到,哪里来的个人所得税?

以前的公司打电话过来,告诉我我有一千多元的个人所得税没有交,我每个月工资三千不到,哪里来的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第六条规定:"……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发布时间:2021-02-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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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建设项目需要建有活动板房需要交纳房产税吗

公司因建设项目需要建有活动板房需要交纳房产税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1987)财税地字第3号]文件规定:“一、关于“房产”的解释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发布时间:2021-02-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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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期间如果符合重点软件企业条件,是否可以选择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半期间如果符合重点软件企业条件,是否可以选择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您好,我司为2011年成立的一家软件企业,2016年度为我司的首个获利年度,根据财税(2012)27号文相关规定,我司2016-2020年可以享受新办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2016年度-2017年度为免税期,2018-2020年为减半期。

问题:减半期间如果符合重点软件企业条件,是否可以选择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二十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等依照本通知规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其他相同方式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一项最优惠政策执行,不叠加享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四、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软件企业若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在减半期间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2-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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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可以使用设计公司分公司的发票吗?

我公司可以使用设计公司分公司的发票吗?

我公司与设计公司签署建筑设计服务合同,设计公司以总公司的资质与我们签署合同,但是在实质执行过程中,是设计公司的分公司在操作执行,设计公司总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分公司开票并收款。想问下我公司可以使用设计公司分公司的发票吗?如果可以,是否有相关的文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二、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发布时间:2021-02-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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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公司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缴交印花税问题

建筑劳务公司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缴交印花税问题

我公司机构所在地是在上海,建筑服务发生地是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由于机构所在地财务跟漳浦建筑服务发生地的财务没注意沟通好,导致了上海那边2019.6.25交了经济合同印花税,漳浦这边预缴税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水利建设基金)的时候,在2019.7.18把印花税也交了一遍,这样导致印花税重复缴交,现在产生的问题是上海那边要漳浦这边退税,可漳浦这边不给退,我想问的是建筑公司异地发生的建筑服务,是否有规定印花税要在项目发生地缴交呢?如没有这个规定,而税务部门又不给退税,我要如何处理呢?

发布时间:2021-02-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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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菜流通环节是否免征增值税

干菜流通环节是否免征增值税

请问干香菇、干木耳、玉兰片、干辣椒段(丝、面)、玉米粒,流通环节是否免征增值税?财税(2011)137号文件附件里只有主要蔬菜品种,查不到更详细的。


根据财税〔2011〕137号 一、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发布时间:2021-02-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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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机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义务人的确定

总分机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义务人的确定

请教厦门税务局,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增值税各自申报,2019年1月分公司从总公司调拨土地和房产至分公司,涉及该土地和房产的纳税义务人如何界定?均为总公司,还是可以根据实际各自使用的面积各自申报这两个税种?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发布时间:2021-02-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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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前期土地熟化费用票据是否可以抵扣土增税、企业所得税问题

房地产企业前期土地熟化费用票据是否可以抵扣土增税、企业所得税问题

1、A公司支付村委土地拆迁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土地指标款等费用,A公司取得了村委会的相关收据;

2、A公司和B公司共同成立C公司,以C公司名义开发房地产业务,A公司前期收到的土地拆迁补偿款的收据仍然是以A公司为名义的收据,并未改成C公司名义的收据;请问该部分收据对应的土地拆迁补偿款,C公司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土增税?是否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3、如果原始拆迁补偿款 收据由A公司换成C公司的抬头,是否可以直接抵扣增值税、土增税及企业所得税呢?

4、假如 A公司给C公司开具相关发票,C公司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土增税及企业所得税呢?

发布时间:2021-02-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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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罚款只提供收据,请问此部分收据能做税前抵扣吗?

航空公司罚款只提供收据,请问此部分收据能做税前抵扣吗?

老师你好,我公司和航空公司合作,航空公司收取我公司经营性罚款,只提供收据不提供增值税发票,请问此部分收据能做税前抵扣吗?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发布时间:2021-02-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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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证券化利息支出是否可以取得发票,是否必须取得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

资证券化利息支出是否可以取得发票,是否必须取得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

我司16年开展了资产证券化业务,16-18年均有通过资产管理人支付投资人利息,目前我司该部分利息支出并未取得发票。资产管理人解释是该部分利息是支付给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产品无纳税主体资格。依据2018年28号公告中“如果融资人支付利息的对方是不具备纳税主体资格的单位,则可以以收款凭据及内部凭证作为所得税前抵扣凭证”。请问:这种情况,我单位(融资人)该部分财务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抵扣?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五条  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发布时间:2021-02-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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