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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加计抵减声明在电子税务局做完提交之后,可不可以再进行修改?如果可以,怎么修改?

加计抵减声明在电子税务局做完提交之后,可不可以再进行修改?如果可以,怎么修改?

1、加计抵减声明在电子税务局做完提交之后,可不可以再进行修改?如果可以,怎么修改?

2、如果之前符合10%加计抵减声明,但是由于实际经营取得收入不满3个月无法做加计抵减声明,导致这部分加计抵减额一直未填写在申报表上,现在做了15%的加计抵减声明,前面3个月累计的加计抵减如何填写?是按之前10%计算的累计加计抵减额一次性填写在本期的申报表?还是更正前期申报表?或者重新计算按照之前可抵扣进项的15%加计抵减额加上本期可抵扣进项的加计抵减额的合计一次填写在本期的申报表里?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一张幼儿园发票怎么让父母双方单位都能报销

一张幼儿园发票怎么让父母双方单位都能报销

孩子在幼儿园就读,每月只能开一张发票,但父母单位二人都需要原始发票才能报销,询问别人,说是这种情况一方用发票联,一方用发票联复印件加分割单。但是单位都没听说过这种办法,请问这种办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或者文件支持?


该情况下可以一方使用发票联,一方使用发票联复印件和分割单作为报销凭证。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因交易所无法开具发票,我们是否按照进销差价按6%计算销项税额?

因交易所无法开具发票,我们是否按照进销差价按6%计算销项税额?

您好,我们是一家碳资产管理公司,今年通过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进行了碳排放权交易,非自用,而是用于投资获利,且以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购入的碳配额全部销售后,请问该如何征税?因交易所无法开具发票,我们是否按照进销差价按6%计算销项税额?急等回复,谢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公司香港籍员工2015年入职,当初的政策并未强制要求缴交社保,自2018年10月员工办理居住证后才开始为其缴交社保,现在如需补缴2015年-2018年9月的社保,需提供什么资料,要支付滞纳金吗?

公司香港籍员工2015年入职,当初的政策并未强制要求缴交社保,自2018年10月员工办理居住证后才开始为其缴交社保,现在如需补缴2015年-2018年9月的社保,需提供什么资料,要支付滞纳金吗?

公司香港籍员工2015年入职,当初的政策并未强制要求缴交社保,自2018年10月员工办理居住证后才开始为其缴交社保,现在如需补缴2015年-2018年9月的社保,需提供什么资料,要支付滞纳金吗?


    社保费的缴纳是以个人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因此,如双方无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及个人是不允许补缴无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费。如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任职单位应从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缴社保,包括试用期。为台港澳人员补缴社保费办理材料请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首页  >  纳税服务  >  办税指南  >  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 >6.1.15 社会保险费账目补缴及纠错”。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解除合同后分期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知道发放总额,但是需分期支付,这种情况下是按工资薪金扣个税,还是可以采用一次性补偿来扣税。

解除合同后分期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知道发放总额,但是需分期支付,这种情况下是按工资薪金扣个税,还是可以采用一次性补偿来扣税。

解除合同后分期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知道发放总额,但是需分期支付,这种情况下是按工资薪金扣个税,还是可以采用一次性补偿来扣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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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只是研发没有生产产品(有收入只是销售研发形成的专利或者授权给客户使用收取的使用费,或者销售样品),这种企业税收上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可以享受?

如果企业只是研发没有生产产品(有收入只是销售研发形成的专利或者授权给客户使用收取的使用费,或者销售样品),这种企业税收上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可以享受?

您好!如果企业只是研发没有生产产品(有收入只是销售研发形成的专利或者授权给客户使用收取的使用费,或者销售样品),这种企业税收上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如有,具体的依据哪些法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财税〔2015〕119号”)文件第五条第1项规定:本通知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因此,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只要符合税法规定条件,就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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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陌主播可以享受六大免税政策吗?

陌陌主播可以享受六大免税政策吗?

你好,我是一名陌陌平台主播,该行业支付我们个人酬劳采用的是劳务报酬支付方式,那么这种劳务报酬方式个人所得税收取可不可以享受国家六大免税政策?现在陌陌平台暂时不执行六大减免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规定:“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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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在合同中注明合同总价款及具体的增值税税率,那么我司在申报缴纳印花税时计税基础是否可以按照不含税金额填写?

我司在合同中注明合同总价款及具体的增值税税率,那么我司在申报缴纳印花税时计税基础是否可以按照不含税金额填写?

你好,我司签订的购销合同,我司在合同中注明合同总价款及具体的增值税税率,那么我司在申报缴纳印花税时计税基础是否可以按照不含税金额填写?


    印花税依据合同所载金额确定计税依据。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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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根据国务院、财政部文件进行的“三供一业”项目移交改造支出,能否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有企业根据国务院、财政部文件进行的“三供一业”项目移交改造支出,能否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三节 扣  除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第二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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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给专家评审费用,每人400元,没有发票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给专家评审费用,每人400元,没有发票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支付给专家评审费用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规定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所以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给专家评审费用由专家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由于评审费用为400元,所以增值税免征。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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