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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前述手机游戏软件使用权、运营权、收益权等权利的授权是否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与该合同相关的收入是否需要申报缴纳印花税,如要,应按何种税目申报?

前述手机游戏软件使用权、运营权、收益权等权利的授权是否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与该合同相关的收入是否需要申报缴纳印花税,如要,应按何种税目申报?

你好,我司为手机游戏软件开发商,主营业务收入为游戏软件开发收入。即我司将开发的游戏软件产品授权第三方游戏运营公司进行发行、推广、传播、运营,就该游戏软件产品取得的推广净收入,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成。合作双方就该授权事项签订《手机游戏许可与分销合同》,主要授权事项说明如下:

1、授权权利:与该手机游戏软件相关的权利通常包括所有权、使用权、运营权、收益权等,我司将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相关权利授权给第三方公司。

2、授权期限:通常为5年以内

3、授权区域:通常为中国大陆地区或者全球区域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计税情况下,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预收款所指范围是否同会计处理一致,只要未竣工交付,收到的款项均为预收款?如果不是,预收款指的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计税情况下,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预收款所指范围是否同会计处理一致,只要未竣工交付,收到的款项均为预收款?如果不是,预收款指的是什么?

具体见附件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计税情况下,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预收款所指范围是否同会计处理一致,只要未竣工交付,收到的款项均为预收款?如果不是,预收款指的是什么?

二、如果预收款指首付款,那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不是签订合同时?此时房屋未竣工交付,甚至尚未建造,能否开具专票?还需不需要预缴税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可以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暂选择“零税率”开票,金额为实际收到的预收款。在发票备注栏上列明合同约定面积、价格、房屋全价,同时注明“预收款,不作为产权交易凭据”。在开具发票次月申报期内,通过《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进行申报,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预收款所开发票金额不在申报表附表(一)中反映。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我司收到的2018年及以前年度的“三代”手续费返还,是否依然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规定,用于奖励相关工作人

我司收到的2018年及以前年度的“三代”手续费返还,是否依然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规定,用于奖励相关工作人

您好,想咨询下,我司收到的2018年及以前年度的“三代”手续费返还,是否依然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规定,用于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规定,“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与“三代”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人员成本、信息化建设、耗材、交通费等管理支出。上述支出内容,国家已有相关支出标准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没有支出标准的,参照当地物价水平及市场价格,按需支出。单位取得的“三代”税款手续费以及手续费的使用,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甲方是A的股东,认缴2000万实际未缴纳注册资本,在没有实际缴纳注册资金就转让了股权给丙方,对价款是20元。丙方支付了20元股权对价款给甲方,并且缴纳了注册资金2000万元。 甲方和丙方分别应该缴纳

甲方是A的股东,认缴2000万实际未缴纳注册资本,在没有实际缴纳注册资金就转让了股权给丙方,对价款是20元。丙方支付了20元股权对价款给甲方,并且缴纳了注册资金2000万元。  甲方和丙方分别应该缴纳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股权的印花税。例如:甲方是A的股东,认缴2000万实际未缴纳注册资本,在没有实际缴纳注册资金就转让了股权给丙方,对价款是20元。丙方支付了20元股权对价款给甲方,并且缴纳了注册资金2000万元。

甲方和丙方分别应该缴纳的印花税怎么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对未计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科目的不征收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营改增的公司,销项税额是6%,收到进项税额13%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发票的13%税额吗?

营改增的公司,销项税额是6%,收到进项税额13%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发票的13%税额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因此,你司上述情况,取得13%税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改制前进行了资产评估,房产税计税依据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改制前进行了资产评估,房产税计税依据

请问,我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并在此过程中进行了资产评估,并依据资产评估结果在账务上调整了房产的价值。想请问一下现在自用房产计征房产税的依据是原值还是评估后的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国发〔1986〕90号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个人在控股的母公司任职,担任子公司的监事,那么这个监事费是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请问谁是这笔监事费的代扣代缴人?是发放监事费的吗?又如何合并到工资所得去计算个税呢?

个人在控股的母公司任职,担任子公司的监事,那么这个监事费是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请问谁是这笔监事费的代扣代缴人?是发放监事费的吗?又如何合并到工资所得去计算个税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二条规定:“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人在控股的母公司任职,担任子公司的监事,那么这个监事费是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请问谁是这笔监事费的代扣代缴人?是发放监事费的吗?又如何合并到工资所得去计算个税呢?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具体计算公式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具体计算公式

《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6号,这个文件有没有具体的计算公式。目前,各地执行的计算公式五花八门。能不能出台一个像2006年56号公告中的具体计算公式:“本期按税收规定增提呆账准备”:金额等于期末风险资产余额×税收规定的呆账准备提取比例(1%)-(期初风险资产余额×税收规定的呆帐准备提取比例(1%)-本期税务机关核准实际发生的呆账损失+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呆账)。据此填报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第31行第2列“税前扣除限额”。由于2006年56号公告已作废,一直以来对这个计算公式没有出台文件或公告,导致政策执行不明确。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我司拟向控股股东(企业)转让我司名下其他参股公司股权。请问股权转让完成后,如何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提供什么资料?

我司拟向控股股东(企业)转让我司名下其他参股公司股权。请问股权转让完成后,如何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提供什么资料?

   目前总局暂未进一步明确的情况下,投资行为暂不列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投资行为不征税,是指股权转让、取得股息、红利的情况),但是二级市场有价格的股票或债券等按照“金融商品转让”征税。因此,股权转让暂不缴纳增值税,如是二级市场有价格的股票或债券等的转让情况应按照“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

股权转让协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同一应税凭证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各方都应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税目税率表中的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通过网站申报税款的,可在签订合同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印花税,税款所属期为书立领受合同的当月。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监理费、设计费及勘察费是否可以土增税清算税前扣除

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监理费、设计费及勘察费是否可以土增税清算税前扣除

请问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监理费、设计费及勘察费按会计制度规定是计入开发成本,因税法没有明确列示是否能否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我司在实际执行时,当地税局认为监理费、设计费及勘察费属于管理费用,且发票是服务业范围的发票,不能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计算到扣除。而我们企业认为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直接归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工程监理费、造价审核费、结算审核费、工程保险费等、设计费和勘察费应该能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而不能因为是服务类型的发票不能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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