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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当地税务局让按收到工程款3%缴纳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合适吗?

当地税务局让按收到工程款3%缴纳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合适吗?

我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公司承揽一个项目2个亿的合同额。实际已经垫支5000万元,刚收到2000万元进度款,当地税务就让按收款3%缴纳企业所得税。我感觉这样缴纳企业所得税没有依据。我是查账征收企业,是应该按规定确认收入、成本计算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那我的工程项目没有达到确认收入的条件,就没有发生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当地税务局让我缴纳企业所得税,我认为当地税务是滥作为没有依法行政。如果当地税务局急于拿到税款,那税务就给我公司核定征收,出具核定征收鉴定表,出具书面依据,我公司才可以按核定12%利润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那我是否可以要求当地税务局给我们公司出具核定征收鉴定表?并对当地税务征收税款的做法发表看法!谢谢

发布时间:2021-06-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办税百问

企业所得税年报套表下载地址。

企业所得税年报套表下载地址。

我单位单子税务局一直登录上不去,多次上报市局,市局上报省局也未得到解决,市局要求5月底之前完成年报上报,因上不去电子税务局,不知道所需要的一套表都有哪些?请问企业所得税年报(A类)的一整套报表在哪下载?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规定,……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19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1-06-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残疾人工资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

残疾人工资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

请问企业安排残疾人员加计100%扣除,这个有有什么要求吗,没有在残联备案的可以加计吗?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规定:“三、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发布时间:2021-06-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企业分立后其他方增资并不再控股

企业分立后其他方增资并不再控股

A(股本2个亿)公司按特殊税务重组,存续分立成A公司(股本1个亿)、B公司(股本1个亿)。在12个月内,C公司增资3个亿到A公司,C控股A了。问题: (1)原特殊税务重组是不是不成立了? (2)在C增资A的过程中,A公司1个亿评估作价1.5亿,A公司原股东是不是对溢价的0.5亿交所得税?


经转办,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企业适用债务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发布时间:2021-06-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该部分员工产生工资薪金支出,能否在河北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该部分员工产生工资薪金支出,能否在河北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母公司在北京注册、登记、经营,员工均与北京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目前在河北省廊坊市成立一子公司。为河北省子公司提供服务的人员均是与北京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该部分人员在北京母公司缴纳社保并由北京母公司代发工资。

请问:

1. 该部分员工产生工资薪金支出,能否在河北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 该部分员工工资薪金所得,应该在北京还是河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6-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企业分立后其他方增资并不再控股

企业分立后其他方增资并不再控股

A(股本2个亿)公司按特殊税务重组,存续分立成A公司(股本1个亿)、B公司(股本1个亿)。在12个月内,C公司增资3个亿到A公司,C控股A了。问题: (1)原特殊税务重组是不是不成立了? (2)在C增资A的过程中,A公司1个亿评估作价1.5亿,A公司原股东是不是对溢价的0.5亿交所得税?


经转办,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企业适用债务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发布时间:2021-06-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年终企业所得税无法申报

年终企业所得税无法申报

 我是安徽六安市企业,企业所得税是在外省市预缴的,现在系统带不出来我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导致我年终企业所得税无法申报,现在该怎么处理

 

 

    1.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填表说明规定:第 15 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填报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照税收规定已经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本行本期填报金额不得小于本年上期申报的金额。
    2.根据《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表说明规定:第32行“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本纳税年度已在月(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额,包括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预缴(征)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所得税额。
    具体数据带出问题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发布时间:2021-06-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向金融机构借款支付的保理服务费能否所得税前扣除

向金融机构借款支付的保理服务费能否所得税前扣除

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向金融机构借款,同时向其支付了利息和保理服务费。目前想咨询的问题是保理服务费作为我公司向金融机构支付的除借款利息之外的金融服务劳务费用是否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发布时间:2021-06-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销售挂面企业所得税优惠

销售挂面企业所得税优惠

 挂面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
企业销售挂面是否可以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规定: 一、企业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林、牧、渔业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标准执行。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得享受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规定:
    附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2008年版)
    一、种植业类
   (一)粮食初加工 6.其他类粮食初加工。通过对燕麦、荞麦、高粱、谷子等杂粮进行清理去杂、脱壳、烘干、磨粉、轧片、冷却、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燕麦米、燕麦粉、燕麦麸皮、燕麦片、荞麦米、荞麦面、小米、小米面、高粱米、高粱面。

发布时间:2021-06-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企业所得税扣除问题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企业所得税扣除问题

以公允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会计上不计提折旧,在税务处理时能否允许计算折旧或摊销从税前扣除?


    您好,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八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发布时间:2021-06-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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